小規模營業人買設備 可抵營業稅

小規模營業人買設備 可抵營業稅 Jul. 3, 2026 利安達編輯室 小規模營業人購買營業設備時,只要符合規定,其實也有機會享有營業稅抵減優惠。財政部提醒,採查定課徵營業稅的小規模營業人,若新購買的設備是供營業使用,且未涉及營業稅法規定不得扣抵的情形,並確實取得載有營業人名稱、統一編號及營業稅額的統一發票,就可以在規定期限內向國稅局申報進項憑證,按進項稅額的10%扣減當期查定營業稅。 以小型烘焙店為例,若店家經國稅局核定每月銷售額為16萬元,按1%稅率計算,每月營業稅為1,600元,一季原本應繳4,800元。若店家購買供營業使用的烘焙設備,取得銷售額4萬元、進項稅額2,000元的統一發票,並於次年1月5日前完成申報,經審查符合規定後,即可按進項稅額10%扣減,也就是可減少200元營業稅,當季實際應納稅額降為4,600元。 此外,小規模營業人日後若因汰舊換新而出售原本供營業使用的固定資產,例如機器、設備或營業器具,只要不是經常性買進賣出的商品性質,依規定可免徵營業稅;而先前購買設備時已享有的進項稅額扣減,也不需要再補稅。這項規定對小商家來說,有助於降低設備更新與營運周轉的稅務負擔。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進項憑證申報期限為每年1月、4月、7月及10月的5日前,且以當期各月取得的進項憑證為限。小商家若有購買營業設備、機器或相關營業用支出,應妥善保存統一發票並留意申報期限,才能順利適用進項稅額10%扣減查定稅額的優惠。
婚育家庭減稅方案出爐

婚育家庭減稅方案出爐 Jun. 26, 2026 利安達編輯室 行政院近日通過《所得稅法》、《房屋稅條例》及《土地稅法》修正草案,將未成年子女免稅額、婚育家庭自住房屋及土地稅負優惠納入本次修法重點。若後續順利完成立法院審議程序,相關規定預計回溯自2026年1月1日起適用,最快可於2027年5月申報2026年度綜合所得稅時適用新制,預估將有超過百萬戶家庭受惠。 本次《所得稅法》修正重點,是將納稅義務人扶養未成年子女的免稅額,由現行每人10萬1,000元提高至15萬1,500元,增幅達50%。財政部預估,約237萬人可因此受惠,整體減稅利益約80億元。值得注意的是,這次未成年子女免稅額提高並未設排富條款,只要符合扶養未成年子女的規定,即可依法適用,對育有子女的家庭而言,將有助於降低綜合所得稅負擔。 除所得稅減免外,行政院也同步推動婚育家庭居住稅負優惠。依《房屋稅條例》及《土地稅法》修正草案,地方政府未來可針對符合《住宅法》規定的新婚兩年內家庭,或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在其全國僅持有一戶自住房屋及坐落土地的情況下,給予房屋稅及地價稅減免。財政部也說明,相關優惠仍以現行全國單一自住房屋制度為基礎,因此不符合自住條件或屬高價住宅者,仍不得適用,以維持租稅公平。 此次修法是政府因應少子化問題及推動家庭支持政策的重要措施之一,整體減稅利益預估上看155億元。除租稅優惠外,政府也規劃同步推動產假由8週延長至12週、陪產假由7日增加至14日、育兒留職停薪由6個月延長至9個月,並研議0至18歲成長津貼等配套措施,希望透過所得稅減免、房屋稅與地價稅優惠,以及育兒補助政策,減輕家庭在生育、育兒及居住上的經濟壓力。 不過,由於本次修正草案仍須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後才會正式施行,實際適用條件、申報方式及地方政府減免標準,仍應以最終通過條文及主管機關公告為準。建議有扶養未成年子女、新婚或育有子女且持有自住房屋的家庭,可持續留意後續修法進度,以掌握2026年所得稅申報及房屋稅、地價稅優惠的最新資訊。
未成年免稅額擬增50% 財部修法拚明年適用

未成年免稅額擬增50% 財部修法拚明年適用 Jun. 18, 2026 利安達編輯室 為營造更友善的生育環境並落實少子女化對策,財政部近日正式將《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陳報行政院,明確規劃自民國115年1月1日起,將未成年子女免稅額度大幅調高50%,預計於立法院本會期核轉審議。若此項修法順利通過,全台育兒家庭最快將於明年度報稅時,即可享受實質的減稅紅利。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預計下週針對此項修正草案展開審查,朝野黨團及立法委員對此展現高度關注,目前累積提出的修正提案已高達28案,涵蓋提高子女或受扶養親屬之免稅額與扣除額、修正保險費列舉扣除額,以及增設健康檢查特別扣除額等多元面向。在育兒家庭的減稅部分,部分立委主張之調幅較財政部版本更為積極,提出將納稅義務人子女免稅額提高50%至60%不等。同時,針對現行第一胎扣除15萬元、第二胎以上每人扣除22.5萬元的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亦有眾多版本提案打破現行「學前」限制,主張將適用範圍放寬至18歲以下子女,以拉長政府對家庭育兒階段的財務支持。此外,多位立委也分別提案增設健康檢查特別扣除額,規劃每人每年限額在9,000元至2萬元之間,並普遍設有排富規定。 對於立法委員提出的各項配套版本,財政部在書面報告中表達敬意與感佩,但也呼籲朝野能優先支持行政院版本。財政部強調,本次修法是配合行政院「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所規劃的18項跨部會具體措施,旨在貫穿生育、養育及教育三大階段,透過所得稅法第17條與第126條的修正,能與其他部會的福利措施產生加乘效果,構築出更全方位的家庭支持體系。財政部並補充說明,綜合所得稅的免稅額及各項扣除額一向是社會關注焦點,政府在考量財政收入、租稅公平及稅政簡化等原則下,近年已先後啟動多波結構性優化,包含提高各項扣除額、增訂長照扣除額、放寬幼兒學前扣除額並取消排富,以及將房屋租金改列特別扣除額等;未來也將持續因應物價指數變動依法滾動調整免稅額度,積極減輕家庭在育兒、租屋與照護上的經濟負擔。
民法繼承大變革 法務部預告刪除「手足特留分」

民法繼承大變革 法務部預告刪除「手足特留分」 Jun. 5, 2026 利安達編輯室 遺產繼承制度即將迎來重大轉變。法務部正式預告《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民眾立遺囑時,將擁有更高的財產支配權。為了符合現代家庭生活形態,草案全面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代表未來只要遺囑合法,財產擁有人想把遺產留給特定對象,兄弟姊妹將無法再依法強行要求分產。另外,草案也同步增訂「特別貢獻分」,讓生前出力照顧長輩、經營家族事業的繼承人可以多分遺產,落實真正的實質公平。法務部表示,現行繼承法制已難以切合現代社會需求,因此廣泛參考日本、德國、韓國及瑞士等國外立法例,密集召開7次研修會議,擬定本次修正草案。本次修法主要圍繞在「尊重遺囑自由」、「促進實質公平」與「保障弱勢手足」三大重點,共計修正5條條文,目前已進入正式預告程序。在現行《民法》規定下,即便被繼承人生前立下遺囑,表明要把財產全部留給特定的人,法律仍設有「特留分」制度,強制保留固定比例的遺產給法定繼承人(包含兄弟姊妹)。這項流於形式的規定,在實務上經常引發手足爭產風波,也違背了當事人的真心意願。本次修正草案直接刪除民法第1223條有關「兄弟姊妹特留分」的規定,新制上路後,傳承格局將大幅洗牌,只要遺囑合法成立,財產擁有人就擁有絕對的分配權。這項改變對於「單身無子女」以及「結婚未生子(頂客族)」的族群影響最深。未來若父母已逝,這類族群立遺囑將財產留給配偶、特定朋友或捐贈公益機構,親兄弟姊妹將不再享有遺產的「保底請求權」。除了放寬手足限制,過去的遺產分配多半流於形式上的均分,常造成實質上的不公平,例如長女辭職在家全職照顧生病臥床的雙親,長年旅居國外、未盡孝道的次子卻在分財產時享有同等權利,往往引發家族內部分裂。為此,草案特別增訂民法第1173條之1「特別貢獻規定」,新制明定如果繼承人之中,有人對被繼承人的事業提供勞務或出資、長期負責療養看護,或是透過其他方法對家族財產的維持與增加有「特別貢獻」,那麼這部分的貢獻價值,可以在遺產分割時額外加入該繼承人的應繼分當中,這項改變能有效提高後代照顧高齡長輩的誘因,也讓付出較多的子女在法律上獲得合理的金錢回報。然而刪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後,外界擔心生前依賴被繼承人扶養的弱勢手足會頓失依靠。法務部對此做出配套,修正民法第1149條的「遺產酌給規定」,新制規定如果兄弟姊妹在被繼承人生前一直受到其繼
加密貨幣的三種常見稅務風險

加密貨幣的三種常見稅務風險 May. 29, 2026 利安達編輯室 五月報稅季一到,持有虛擬資產的投資人往往陷入同樣的困惑:這筆獲利到底該不該申報?什麼時候才算真正「賺到錢」?事實上,加密貨幣的課稅邏輯與一般股票或房產並不相同,不同的操作方式會產生截然不同的稅務結果,若未事先了解,很可能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踩到法律紅線。 最直觀的情況是直接出金。當投資人將加密貨幣兌換後匯入銀行帳戶,不管是轉成台幣、美元,也不論帳戶開在國內或海外,稅務上都以「現金基礎」認定所得已實現,必須納入當年度申報。舉個常見的例子:用 100 萬元買入某幣種,漲到 250 萬元後出金入帳,中間這 150 萬元的價差,就是需要申報的財產交易所得,這部分目前已有相對明確的課稅依據。 複雜的是幣幣之間的轉換。不少投資人習慣在行情高點將持倉換成穩定幣避險,或是在不同幣種之間靈活調配,由於全程沒有接觸法幣,直覺上會認為「還沒賺到錢」。然而從稅法角度看,資產與資產之間的互換本質上等同於一筆買賣:先賣出原本持有的幣種、實現利得,再以相同金額買入新幣種、成本重新起算。以 100 萬成本的 A 幣漲至 250 萬後換成等值 B 幣為例,這個動作在稅務上可能被解讀為已實現 150 萬元獲利。目前財政部雖已確認加密貨幣所得屬財產交易所得,但針對幣幣轉換的課稅細節尚未明文規範,仍是一塊尚待釐清的灰色地帶。 加密貨幣信用卡則是另一個容易被忽略的風險點。這類卡片的運作方式類似預付簽帳卡,消費者預先將虛擬資產存入帳戶,刷卡時直接從中扣款,全程繞過傳統金融體系。正因如此,許多人誤以為這樣的消費不會留下課稅痕跡。但實際上,一旦加密貨幣被當作支付工具使用,在稅務認定上即視同所得已實現。現行法規雖尚無針對此情境的明確條文,稅務機關仍可能援引「實質課稅原則」介入認定,課稅風險不容小覷。 三種情境對照下來,出金入帳的稅務處理最為清楚,幣幣轉換與信用卡消費則都還在等待制度補位。在《虛擬資產服務法》正式落地前,投資人最務實的做法,是從現在開始養成記錄每筆交易成本與金流的習慣,日後一旦面臨查核,完整的憑證才是保護自己最有力的證明。
行動工商憑證:數位大小章改變企業授權流程

行動工商憑證:數位大小章改變企業授權流程 May. 22, 2026 利安達編輯室 台灣工商憑證 IC 卡目前累計發行超過 230 萬張,每年使用頻率高達 9 億次,長期作為企業公司登記、財稅申報與政府補助申請的核心工具。然而,傳統 IC 卡必須搭配讀卡機與特定驅動程式才能運作,加上一家企業通常只有一套憑證,使得這張卡片疲於在董事長、財務主管與行政人員之間流轉。 更嚴重的是,為了應付臨時申辦需求,不少企業主直接將 PIN 碼貼在卡片上,形同將公司大小章與密碼公開示人,埋下難以估量的資安隱憂。正是為了從根本解決這些長期痛點,經濟部商業發展署推出「行動工商憑證」,將傳統實體 IC 卡的法律效力正式移植至行動裝置,開啟企業數位授權的全新時代。 行動工商憑證最核心的突破,在於引入「分工授權」機制,企業得以依照部門職掌,將特定業務權限(例如報稅、投標或行政申報)分別派發至不同員工的手機裝置,徹底打破過去單一卡片集中管理的瓶頸。大型企業可藉此從集中控管走向高效率的分權處理;中小企業則能擺脫固定設備的束縛,讓行動辦公不再只是口號。在法律效力方面,行動工商憑證由工商憑證管理中心(國家級憑證機構)核發,完全符合《電子簽章法》規範,具備法律上的不可否認性,與傳統實體 IC 卡享有同等效力,可合法應用於政府機關線上申辦、電子公文簽署及數位投標流程。 資安設計方面,系統採取「一卡一證」架構,一張實體卡僅能綁定一台行動裝置,憑證直接寫入手機晶片的安全儲存區(Secure Enclave),無法被匯出或複製,並強制搭配指紋或臉部辨識等生物特徵驗證。目前該系統已通過行動應用資安聯盟 MAS Level 2 認證,相較於實體卡片容易遺失、PIN 碼外洩的傳統風險,整體防護等級反而顯著提升。 行動工商憑證的應用野心並不僅止於日常公務申報。配合數位部推動的「數位憑證皮夾」生態系,企業在對外提供董事名冊或公司資料時,可採「最小揭露原則」,僅開放特定交易所需的必要欄位,大幅降低高階主管個資外洩的風險,為企業治理帶來更精細的隱私控管能力。更長遠的商機則落在企業金融領域:目前金融機構在大額交易或企業授權流程中高度仰賴簡訊 OTP 驗證,不僅成本高昂,且存在被攔截的資安疑慮。若行動工商憑證在未來兩至五年內從 MAS Level 2 升級至 Level 3 認證,並完成與銀行公會的系統對接,這套數位大小章將有望
數位交易時代 消費產業稅務風險升高

網紅、代購、BNPL:2026 稅務查核重點 May. 15, 2026 利安達編輯室 近年消費產業的銷售模式快速轉變,從電商平台、社群導購、網紅合作、海外代購,到先買後付(BNPL)等新型態支付工具,都已成為企業拓展市場的重要方式。交易場景愈多元,金流路徑也愈複雜,稅務管理自然不能再停留在傳統申報思維。 近期財政部及各區國稅局陸續針對新興交易模式發布說明,可以看出稅務查核方向已出現明顯轉變。過去較仰賴人工選案及抽查,如今則更重視資料比對、同業比較與異常交易分析。換言之,只要營業稅申報金額長期偏低,或稅負與同業水準落差過大,即可能成為查核重點。對零售、餐飲、電商及服務業者而言,收入是否完整入帳、發票是否即時開立,將是最基本也最容易被檢視的項目。此外,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起徵點已調整為「銷售貨物每月 10 萬元、銷售勞務每月 5 萬元」,網路銷售與實體商店適用相同課稅標準,經營蝦皮、露天、團購、社群接單者均應留意是否已達稅籍登記門檻。 社群經濟的稅務議題同樣值得注意。網紅、YouTuber、直播主、團購主等內容創作者透過廣告分潤、訂閱費、直播分成或觀眾打賞取得收入,已被財政部正式納入營業稅課稅體系。依「個人經常性於網路發表創作或分享資訊課徵營業稅作業規範」,只要每月勞務收入達 5 萬元起徵點,就須辦理稅籍登記、開立發票並依規報繳營業稅;月銷售額超過 20 萬元者,須使用統一發票並適用 5% 稅率。財政部已公告輔導期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止,期間內若尚未完成稅籍登記、開立發票或申報營業稅,得免予處罰;但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未依規定者除須補稅外,還會被裁罰,建議內容創作者把握輔導期完成稅務健檢。 網紅課稅的核心並非「錢從哪裡來」,而是「服務接受地」在哪裡。即使分潤收入來自 Google、Facebook 等境外平台,只要主要觀眾為台灣境內收看者,仍屬「境內銷售」,須課 5% 營業稅;若可區分境內外觀眾比例,源自境外觀眾的收入部分得適用零稅率,但須留存 IP 位址、付款帳戶、平台後台地理位置觀看比例等佐證資料。品牌商、平台及網紅合作時,也應把扣繳、憑單申報、合約內容與金流紀錄一併納入管理,避免日後因資料不完整而衍生補稅或罰鍰。 至於海外代購,實務上常見業者只就代購服務費開立發票,將商品價款視為代收代付。不過,依
114年度營所稅申報重點說明

114年度營所稅申報重點說明 Apr. 17, 2026 利安達編輯室 五月申報季將至,11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的申報準備不容拖延。本年度法規異動幅度較大,除多項條文同步修正外,還有兩項投資抵減規定首次進入可申報年度,連帶使申報書表出現不少新增欄位與格式調整,建議企業財務人員儘早熟悉,避免屆時手忙腳亂。 本年度修正幅度最大的,是《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1。這次修法將投資抵減的適用項目擴及「人工智慧產品或服務」與「節能減碳」,並把得適用的支出金額上限調高至新台幣20億元。近年持續投入AI應用或推動節能轉型的企業,可留意第A10-1頁通報單與第A14頁明細表,兩份書表均已新增對應欄位,申報時按實際支出項目勾選填報即可。 捐贈運動產業的企業,今年也有利多。《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6條之2於114年7月25日修正生效,企業透過中央主管機關專戶捐贈,用於扶植職業或業餘運動及重點賽事者,原本可扣除捐贈金額的150%,修正後提高為175%。第A32頁申報表的限額計算公式已同步調整,去年曾申報此項目的企業,今年務必按新公式重新計算,不要沿用舊有數字。 值得特別關注的,是《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第7條與《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27條之1的投資抵減,今年是這兩項規定首次開放申報。前者的適用對象,是以原始認股或應募方式成為生技醫藥公司記名股東、且持股已滿3年的企業;後者則針對以現金投資行政院核定之國家戰略重點文化創意事業,並擔任公司或有限合夥人記名股東達2年者。符合條件的企業,可在取得股票價款20%的範圍內,從有應納稅款的年度起算,於5年內分年抵減。相關申報欄位已更新於第A3頁與第A16頁,另新增第A8頁「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申報減免稅額通報單」,首次申報者應確認是否備齊所需文件。 另一項較細但不容忽略的調整,是第A29頁有限合夥組織合夥人所得計算表。依財政部公告,個人若有依《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1計算屬源自證券交易所得免稅的營利所得,原則上須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但若發行或私募公司屬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的國內高風險新創事業,且交易時設立未滿5年,則可免予計入。持有此類投資部位的合夥人,填報前宜先確認公司設立年限是否符合條件。 申報截止日前,建議企業財務人員逐一核對本年度適用的抵減項目,確認持股年限、支出憑證與股東名簿等資料齊備。書表新增欄位較多,若平時未持續追蹤法規動態,容易在
綜所稅報稅新制上路:今年該注意的三件事

綜所稅報稅新制上路:今年該注意的三件事 Apr. 10, 2026 利安達編輯室 報稅季即將到來,今年申報114年度綜合所得稅,有幾項變動值得特別留意。整體來看,一方面針對民生負擔進行調整,另一方面也針對新型態收入與資產移轉規範逐步強化,影響層面相當廣。 首先,在一般納稅人最有感的部分,今年有兩項與家庭相關的調整。其一是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由原本的12萬元提高至18萬元,對於有長照需求的家庭而言,確實能減輕部分稅負壓力。其二則是基本生活費標準調整為每人21.3萬元。 若申報戶的基本生活費總額高於免稅額與各項扣除額合計,差額可自所得中減除,等於多了一層節稅空間。以多人口家庭來說,效果會更加明顯。除了既有制度的調整,數位經濟相關的課稅規範也正式上路,特別是針對網紅與內容創作者。今年起,對於未設立稅籍、亦未課徵營業稅的個人網紅,財政部已明確規範其所得性質與申報方式。實務上,不論是平台分潤、業配收入,或來自境外平台的收益,都需依規定區分境內外來源,並計算應稅所得。 若無法提出實際成本費用憑證,則需依核定費用率計算所得,這點對許多創作者來說影響不小。雖然目前仍設有輔導期間,但未來若未依規申報,仍可能面臨補稅甚至裁罰風險。 對於收入來源較多元的創作者而言,及早釐清收入結構與申報方式,會比較安心。在資產傳承方面,《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正草案也有值得注意的變動。首先,針對死亡前兩年內贈與配偶或子女等特定親屬的財產,未來在併入遺產計算後,將改由受贈人依其取得比例分擔遺產稅。這項調整主要是為了避免過去由部分繼承人負擔全部稅款的情況,使稅負分配更貼近實際受益。 另外,在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計算上,也做了修正。未來在計算時,死亡前兩年內贈與配偶的財產,會視為被繼承人的財產一併納入,進而提高可扣除金額。對整體遺產稅負而言,這樣的調整相對有利,也讓制度更貼近實務情況。 整體來看,今年的報稅重點可以分成三個面向:一是基本扣除與生活費標準調整,讓一般家庭有更多節稅空間;二是針對網紅等新型態收入的課稅規範逐步明確;三是資產傳承相關制度開始調整,影響未來的規劃方式。 對納稅人而言,這些變動不只是申報時的細節問題,更與日常財務安排息息相關。提早了解規則、檢視自身狀況,通常比事後補救來得有效,也能降低不必要的稅務風險。
台商跨境傳承壓力升高 境外架構的現實考驗

台商跨境傳承壓力升高:境外架構的現實考驗 Mar. 26, 2026 利安達編輯室 隨著不少在中國大陸發展的台商逐漸邁入交棒階段,過去常見透過BVI、Samoa或香港等境外公司持股,再投資大陸企業的架構,開始浮現傳承上的問題。很多第一代仍專注在事業經營,對傳承規劃抱持觀望態度,但一旦發生突發狀況,影響往往不只在家族內部,更可能直接衝擊企業運作。 實務上常見的情況是,企業主過世後,家屬先在台灣完成繼承程序,卻發現事情並沒有想像中單純。台灣的繼承僅處理法律身分與稅務申報,卻無法自動延伸到境外公司或大陸企業的實際控制。換句話說,資產名義上完成移轉,但公司決策與經營權卻可能出現空窗。 更大的風險通常發生在境外公司這一層。如果原本的股東同時也是董事,而又沒有事先安排備用董事或股權承接機制,一旦人不在了,公司可能瞬間陷入「無人可決策」的狀態。這不只是形式上的問題,實際上可能導致董事會無法運作、銀行帳戶遭凍結,甚至影響資金調度與對外交易。 此外,境外股權的繼承程序本身也相當耗時。通常需要經過當地法院的遺囑認證,才能完成過戶或動用資產。這類程序不僅費用高,處理時間往往以半年起跳。在此期間,整個集團的資金與決策都可能被迫停擺。同時,境外架構一旦發生變動,也會連動影響中國大陸端。雖然目前中國大陸尚未課徵遺產稅,但對於外資企業的實際受益人變更,銀行與監管單位通常會重新檢視資金流向與股權結構。如果境外控股層還在處理繼承程序,往往會拖慢甚至干擾企業正常營運。 這些案例也反映出一個現實:單靠遺囑,往往不足以處理跨境架構的傳承問題。傳承不只是財產分配,更牽涉到控制權延續、資金流動與公司治理。如果沒有制度化安排,一旦出現斷點,影響可能比想像中更大。因此,對台商家族來說,傳承規劃應該提早進行,而不是等到不得不處理時才著手。透過信託安排、董事備援機制與股權設計,並在第一代仍能主導決策時先做好測試與調整,才能在未來面對變化時維持企業穩定運作。 簡單來說,跨境傳承的關鍵不在事後補救,而在事前安排。把稅務、法律與經營控制一起納入考量,才有機會讓企業順利走過世代交替,而不是在關鍵時刻被迫停下腳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