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房地合一稅2.0結算申報注意事項
April 23, 2025
隨著11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的開始,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為協助營利事業正確申報及計算房地合一稅2.0,本所特別整理了常見的申報錯誤與疏漏。了解這些錯誤不僅能避免不必要的稅務風險,還能確保企業的財務合規性。以下是幾個需要特別注意的申報錯誤及其改正建議。
一、分開計稅誤列報為合併計稅
根據所得稅法第24條之5規定,對於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屋及土地,應依持有期間適用不同的稅率(2年內45%、超過2年未逾5年35%、超過5年20%)。然而,申報時若將房地交易損益與經營本業損益合併計算,將導致錯誤的稅額計算。建議企業在申報前仔細檢查各項交易的持有期間及相應稅率,確保分開計算應納稅額。
二、適用法令及成本費用計算錯誤
根據所得稅法第4條之4第3項,符合條件的股份或出資額應視同房屋、土地交易。若在申報時誤將其列為停徵之證券交易所得,將影響應納稅額的計算。此外,成本費用應依所交易股份或出資額的相關成本進行計算,若錯誤使用被投資公司持有的房屋、土地成本,將導致申報不實。建議企業在計算成本費用時,務必確認所依據的法令與計算基礎。
三、土地漲價總數額減除錯誤
對於當年度交易兩筆以上房屋、土地的情況,應逐筆計算交易所得及減除該筆交易的土地漲價總數額。若申報時將多筆土地的漲價總數額累計至稅率較高的交易所得中,將導致稅務計算錯誤。建議企業在處理多筆交易時,逐筆核算,確保每筆交易的漲價總數額正確減除。
四、房地合一明細表漏未填報或填報錯誤
出售房屋、土地的交易資料必須逐筆填寫在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的相關頁面。若漏填或錯誤填報,將影響整體申報的正確性。建議企業在填寫明細表時,仔細檢查每筆交易的資料,確保完整且正確的填報。
利安達建議
為了確保營利事業所得稅的正確申報,企業應對上述常見錯誤保持高度警覺。本所建議企業在申報前進行充分的內部檢查,並考慮尋求專業會計師的協助,以確保所有申報資料的正確性及合規性。透過嚴謹的申報流程,不僅能避免稅務風險,還能提升企業的財務透明度與信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