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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請重購自用住宅之稅額扣抵綜合所得稅?

empty floor front modern building

無論是先買後賣,或是先賣後買,只要買屋及賣屋之時間差距在2年以內,且符合自住房屋之相關規定者,即可申請重購扣抵或退還稅額。如果出售房屋屬於舊制財產交易所得課稅範圍,則適用舊制之重購扣抵或退稅規定,即當房屋重購價額超過原出售價額者,其所繳納該財產交易所得部分之綜合所得稅額,得申請自其應納綜合所得稅額中扣抵或退還,並檢附重購及出售買賣契約書及收付價款證明影本、所有權狀影本及戶口名簿影本,向申請年度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辦理。 重購自用住宅 #重購扣抵或退還

取得個人一時貿易所得,如何申報綜合所得稅?

營利事業向依法免辦營業登記且非經常買賣商品之個人購買商品,應依規定於每單月份15日前填具個人一時貿易資料申報表,向稽徵機關申報上兩個月份個人一時貿易資料後,將個人一時貿易資料申報表交予個人。個人一時貿易所得的計算是採用所得稅法關於計算營利事業所得額的規定,如無法舉證實際發生之成本及費用,得以按銷貨收入的6%來計算所得額,併入營利所得申報個人之綜合所得稅。 一時貿易資料申報表 #個人一時貿易所得

首報族或低薪族,是否需要申報綜合所得稅?

112年申報111年綜合所得稅每人基本都有9.2萬元免稅額,以及標準扣除額12.4萬元(單身者)可適用。也就是說,在沒有列報爸媽等扶養親屬前提下,單身首報族或低薪族,只要111年收入在21.6萬以下,就符合免辦結算申報標準。首報族大多都為社會新鮮人,故還有20.7萬元的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這三個項目相加後得出的42.3萬元,也就是免繳納綜合所得稅的依據。但免繳稅並非免申報,若有扣繳稅額或股利收入之可抵減稅額者,如果沒有申報,就無法退稅。 社會新鮮人 #低薪族 #免辦結算申報

股東將房屋提供公司營業使用,是否要申報租金報繳綜所稅?

依所得稅法規定,將財產借與他人使用,除經查明確係無償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外,應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繳納所得稅。所稱他人,是指本人、配偶和直系親屬以外的個人或法人。如果是提供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獨資經營商號或執行業務使用,則無需設算租賃收入。因此,個人或公司股東將房屋提供公司營業使用或提供公司設籍登記,若未申報租賃所得,稽徵機關皆依當地一般租金情況逕行計算租賃所得核課所得稅。 股東 #無償提供房屋 #租賃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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