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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企業碳治理制度新轉變
Mar. 13, 2026
利安達編輯室
隨著淨零排放成為全球趨勢,台灣的碳管理制度也逐步從政策宣示走向實際執行。自2026年起,政府將同時推動多項與碳管理及ESG揭露相關的新措施,包括擴大碳盤查對象、正式啟動碳費制度,以及強化上市公司永續資訊揭露。對企業而言,環境議題已不再只是形象或報告內容,而是逐漸影響成本結構與經營策略的重要因素。
首先,溫室氣體排放盤查的適用範圍將明顯擴大。未來需要進行排放量盤查與登錄的單位,預計增加約460家,涵蓋服務業、運輸業、醫療機構以及大專校院等。過去多被認為與碳排關聯較低的百貨公司、醫院或校園等機構,也將被納入管理範圍。相關單位須在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2025年度排放量的盤查與登錄。
值得注意的是,被列入盤查名單並不代表立即需要繳納碳費。環境部表示,此次擴大列管的重點在於建立排放資料基礎,讓企業先完成排放量的量化與管理。目前碳費制度的主要徵收對象,仍以年排放量達2.5萬噸二氧化碳當量(CO2e)的電力、燃氣與製造業為主。至於新增列管的服務型產業,現階段的重點仍是建立排放資料體系。
另一方面,碳費制度也將在2026年正式啟動。依規劃,符合徵收條件的企業須於2026年5月底前,依據2025年的排放量申報並繳納碳費。費率方面,一般費率為每噸300元;若企業提出並執行自主減量計畫,並達到主管機關設定的減量標準,則可適用較低費率。符合較高減量標準者,每噸費率可降至50元;達到基本減量要求者則為100元。這樣的設計,讓減碳成為直接影響企業成本的重要因素。
為避免部分高碳排產業因成本上升而外移,政府也設計過渡性調整機制。例如鋼鐵、水泥等產業,在提出自主減量計畫後,排放量在初期可適用調整係數計算,以降低制度上路初期的衝擊,並給企業轉型的時間。
除了碳費制度外,金融監理機關也同步強化ESG資訊揭露。自2026年起,上市公司須依規定逐步在年報與永續報告書中揭露碳盤查資訊。其中,資本額50億元以上企業須揭露包含母公司與子公司的合併排放數據,並提出具體減碳策略;資本額較小的公司則先揭露個體公司層級的排放資訊。未來在IFRS永續揭露準則接軌下,企業的環境風險與減碳策略,也將成為投資人評估企業價值的重要參考。
此外,實施多年的「公司治理評鑑」制度也將在2026年轉型為「ESG評鑑」。新制度將提高環境與社會面向的評分比重,企業在環境管理、員工權益與社會責任等方面的表現,都可能影響評鑑結果。對上市公司而言,這些評鑑結果除了影響形象,也可能進一步影響投資人評價與融資條件。
整體來看,2026年將成為台灣企業碳治理制度的重要轉折點。從碳盤查、碳費制度到資訊揭露與評鑑機制,政策逐步建立完整的碳管理架構。企業若能及早建立排放資料、評估減碳策略並整合ESG管理制度,未來在面對更嚴格的環境規範時,也會更具調整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