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所得稅申報重要變動

113年度所得稅申報重要變動 MAY 29, 2025 隨著五月報稅季的來臨,2023年度的所得稅申報受到多項因素的影響,包括美國的關稅戰與持續的通貨膨脹。為了減輕納稅人的經濟負擔,財政部已公告延長所得稅申報與繳納期限至6月30日,同時調整了一系列稅收政策。本文將針對這些變動進行詳細解讀,並提供相應的建議。 四項重要變動: 一、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的調整 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由新臺幣20.2萬元提高至21萬元,這一調整旨在反映物價上漲對家庭生活的影響。 二、薪資特別扣除額的提高 薪資特別扣除額從20.7萬元調升至21.8萬元,進一步減輕納稅人的稅務負擔。 三、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的擴大 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的適用年齡擴大至6歲,納稅義務人可對扶養6歲以下子女申報,第1名子女扣除額15萬元,第2名及以上每人扣除22.5萬元,並取消排富規定,這將有效減輕育兒家庭的經濟壓力。 四、房屋租金支出的變更 房屋租金支出由列舉扣除改為特別扣除項目,每戶每年扣除上限為18萬元。需要注意的是,若納稅義務人的稅率在20%以上,則不適用此扣除。 此外,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的免稅額也調整至750萬元,這對於個人海外所得及未上市櫃股票的交易將產生影響。 投資黃金的稅務考量 隨著國際情勢的變化,許多民眾選擇投資黃金。不同類型的黃金交易其課稅方式各異: 黃金存摺:屬於財產交易所得,需依出售時的成交價減除成本及費用後計算損益,並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 實體黃金:如金飾條塊,屬於一時貿易交易,依賣價計算所得後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 黃金基金:境內基金的交易所得不需課徵綜合所得稅,而境外基金則需納入個人基本所得額中計算。 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的建議 除了延長報稅期限外,納稅人若因美國關稅政策影響而遭遇減薪或非自願離職等情況,可以申請免加計利息的延期或分期繳納,最長可達1年或3年(36期)。這一措施能有效減輕納稅人的財務壓力。 利安達建議 面對美國關稅帶來的挑戰,納稅人應積極了解稅務機關提供的延期或分期繳納措施,並根據自身的具體情況選擇最適合的繳納方式。本所建議納稅人儘早準備相關申請,並進行合理的財務規劃,以確保順利完成報稅及繳納義務,減少潛在的經濟壓力。
2025年申報綜所稅的常見四大錯誤

2025年申報綜所稅的常見四大錯誤 MAY 21, 2025 隨著2025年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自5月1日至6月30日的到來,納稅人需特別注意報稅過程中常見的錯誤。根據財政部台北國稅局的公告,錯誤主要集中在扶養親屬、所得申報、扣除額及未完成申報程序等四大類別。 利安達建議,為避免因填報不實而遭到補稅或處罰,納稅人應提高警覺,確保申報的準確性。 一、免稅額申報錯誤 常見的錯誤包括「認親」不當。每位納稅人可享有9.7萬元的免稅額,而年滿70歲的直系尊親屬(如父母、祖父母)則可享有14.55萬元的免稅額。然而,若申報的是年滿70歲的旁系親屬(如兄弟姊妹、叔伯舅等),則仍需以9.7萬元計算。此外,年滿18歲且具謀生能力的子女不符合扶養條件。 二、所得申報錯誤 納稅人在申報過程中,可能會誤刪或更改系統自動帶入的所得資料。對於任何疑問,應主動聯繫相關單位確認。此外,漏報房租收入、私人借貸利息、海外所得及大陸地區基金或股票獲利等也屬常見錯誤。 三、扣除額申報錯誤 在扣除額申報中,捐款、保險與醫療費的誤報最為普遍。捐贈扣除額不包括具有對價性質的支出,保險費的扣除限於直系親屬,且人身保險須同為一個申報戶。醫療費用不得報導醫美、坐月子中心及看護費,且已獲保險理賠的部分需扣除後再申報。 四、未完成申報程序 使用手機或線上報稅的納稅人需注意,生成的稅額估算表並不等於完成申報。必須確認資料上傳後顯示「申報完成」或「上傳申報成功」,才算真正完成報稅程序。此外,收到稅額試算通知書後,如無異議,仍需完成繳稅或回復確認,切勿掉以輕心。 利安達建議 本所建議納稅人在申報期間密切檢視自身的申報資料,並及時修正任何錯誤。若發現錯誤,網路申報者可直接上傳更正資料;如已逾期,則需以書面向戶籍所在地稅局辦理更正。透過謹慎的準備與檢查,納稅人能有效降低因報稅錯誤而導致的潛在風險,確保合規申報。
企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指引

企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指引 MAY 8, 2025 隨著所得稅結算申報的展開,企業在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應充分了解盈虧互抵機制的運作。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醒企業,若符合相關規定,可將前十年的核定虧損從年度純益額中扣除,以達到省稅效果。然而,企業在申報虧損時,必須遵循「三要三不」的原則,以避免常見的錯誤。 三要 一. 會計帳冊簿據完備 企業必須具備足夠的帳簿憑證及會計紀錄,以正確計算營利事業所得額。 二. 使用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在虧損及申報扣除年度,必須依規定使用藍色申報書,或由會計師簽證確認。 三. 如期申報 企業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完成申報,方可主張盈虧互抵。 三不 一. 短漏報稅額 若企業涉及短漏報所得額,除非情節輕微,否則將無法適用盈虧互抵。情節輕微的定義是短漏報所得稅額不超過10萬元,或短漏報課稅所得額占全年所得額比率不超過5%。 二. 未正確處理投資收益 企業應謹慎處理投資收益,因為投資國內其他營利事業的配股利或盈餘不計入所得額課稅,應先用來抵減虧損。 三. 房地合一稅虧損不按順位扣除 房地交易損失僅能抵減房地交易所得,並應依規定順位依次減除。 利安達建議 企業在進行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仔細檢視自身的財務狀況,確保符合盈虧互抵的三大要件,並避免三大錯誤。本所建議企業定期與專業會計師進行溝通,確保申報的正確性與合規性,以有效達成稅務規劃的目標。
113年度綜合所得稅六大修正全解析:納稅人必懂的新制重點

113年度綜合所得稅六大修正全解析:納稅人必懂的新制重點 MAY 1, 2025 隨著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的開始,納稅人將面臨一系列重要的稅制變革。本年度的申報不僅涵蓋了六大修正項目,還包括新制的「囤房稅2.0」,這些變動將對納稅人的稅負產生顯著影響。本文將詳細解析這些新制及其可能帶來的減稅利益。根據財政部的公告,本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的六大新制包括: 一 、基本生活費用調整 每人基本生活費用提高至21萬元,較去年增加8,000元。納稅人可從所得總額中減除超過免稅額、扣除額及特別扣除額的差額。 二、免稅額及扣除額上調 免稅額、標準扣除額、列舉扣除額及其他相關扣除項目的金額均有所調整,減輕納稅人負擔。 三、課稅級距調整 綜合所得稅的課稅級距從五級全面上調,有助於降低納稅人的整體稅負。 四、退職所得計算門檻提高 一次領取退職所得的免稅額提高至19.8萬元乘以年資,分期領取者的免稅額提高至85.9萬元。 五、基本所得稅額相關免稅額調整 基本所得額免稅額調整至750萬元,保險死亡給付的免稅額提高至3,740萬元。 六、幼兒學前及房屋租金扣除優化 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擴大至6歲以下子女,同時房屋租金支出由列舉扣除改為特別扣除,扣除額調高至18萬元。 新制「囤房稅2.0」 自5月1日起,囤房稅2.0也將開始申報。此新制採取「全國歸戶、全數累進」的方式,預計開徵件數達963.11萬件,稅額達1,028.42億元,較前一年分別增加1.95%及12.87%。各地的稅負變化也顯示出不同的增長趨勢,特別是台中市和台北市的增幅尤為顯著。 利安達建議 面對這些稅制變革,納稅人應該提前做好準備,仔細了解新制的具體內容及其影響,以確保自身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本所建議納稅人諮詢專業會計師,針對個人情況制定合理的申報計劃,以最大化減稅利益。適時的財務規劃將有助於減輕稅負,提升財務健康。
營利事業房地合一稅2.0結算申報注意事項

營利事業房地合一稅2.0結算申報注意事項 April 23, 2025 隨著11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的開始,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為協助營利事業正確申報及計算房地合一稅2.0,本所特別整理了常見的申報錯誤與疏漏。了解這些錯誤不僅能避免不必要的稅務風險,還能確保企業的財務合規性。以下是幾個需要特別注意的申報錯誤及其改正建議。 一、分開計稅誤列報為合併計稅 根據所得稅法第24條之5規定,對於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屋及土地,應依持有期間適用不同的稅率(2年內45%、超過2年未逾5年35%、超過5年20%)。然而,申報時若將房地交易損益與經營本業損益合併計算,將導致錯誤的稅額計算。建議企業在申報前仔細檢查各項交易的持有期間及相應稅率,確保分開計算應納稅額。 二、適用法令及成本費用計算錯誤 根據所得稅法第4條之4第3項,符合條件的股份或出資額應視同房屋、土地交易。若在申報時誤將其列為停徵之證券交易所得,將影響應納稅額的計算。此外,成本費用應依所交易股份或出資額的相關成本進行計算,若錯誤使用被投資公司持有的房屋、土地成本,將導致申報不實。建議企業在計算成本費用時,務必確認所依據的法令與計算基礎。 三、土地漲價總數額減除錯誤 對於當年度交易兩筆以上房屋、土地的情況,應逐筆計算交易所得及減除該筆交易的土地漲價總數額。若申報時將多筆土地的漲價總數額累計至稅率較高的交易所得中,將導致稅務計算錯誤。建議企業在處理多筆交易時,逐筆核算,確保每筆交易的漲價總數額正確減除。 四、房地合一明細表漏未填報或填報錯誤 出售房屋、土地的交易資料必須逐筆填寫在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的相關頁面。若漏填或錯誤填報,將影響整體申報的正確性。建議企業在填寫明細表時,仔細檢查每筆交易的資料,確保完整且正確的填報。 利安達建議 為了確保營利事業所得稅的正確申報,企業應對上述常見錯誤保持高度警覺。本所建議企業在申報前進行充分的內部檢查,並考慮尋求專業會計師的協助,以確保所有申報資料的正確性及合規性。透過嚴謹的申報流程,不僅能避免稅務風險,還能提升企業的財務透明度與信譽。
供應鏈風險管理:面對高關稅時代的貿易政策

供應鏈風險管理:面對高關稅時代的貿易政策 April 16, 2025 隨著美國總統川普上任以來,貿易政策的變化引發了全球市場的重大波動。特別是對進口商品徵收的10%基準關稅,讓企業不得不重新審視其供應鏈策略。在這個不確定的高關稅時代,企業必須適應新的市場環境,以確保其競爭力和持續成長。 貿易自由化的終結 貿易自由化曾經是企業規劃的基本假設,但如今這一前提已經不再成立。企業若仍依賴過去的「低關稅+集中採購」思維,將無法有效應對當前快速變化的國際政策與市場結構。 供應鏈風險的浮現 美國的關稅政策不僅直接影響進口產品,還對生產國的政策變動造成影響,這些變動可能導致以下情境: (1)補貼取消:原本的境內補貼被取消,生產成本劇增。(2)供應限制:原物料供應國的出口限制,造成關鍵材料短缺。(3)原產地要求變更:買方對產品原產地的要求或定義改變,影響供應模式。(4)產業轉移:成品關稅的調整導致當地產業消失,產能難以掌握。 在這樣的背景下,進口關稅已成為企業不可忽視的成本來源,企業必須重新評估其供應鏈設計與政策依賴風險。 採購與製造的穩定性評估 企業在進行供應鏈決策時,不應僅依賴「可行性分析」,還需考慮以下四個原則: (1)政策穩定性:評估關稅變動的頻率及政經風險。(2)原料來源彈性:避免過度依賴單一高風險國家。(3)系統的可調整性:確保ERP與物流系統能即時應對變化。(4)多套劇本測試:模擬不同情境下的稅負、供應與交期。 利安達建議 川普政府的關稅政策變動再次提醒企業,在全球貿易碎片化與政策干預日益頻繁的情況下,單一成本最低的供應鏈已不再可靠。 本所建議企業應建立一個靈活的供應鏈體系,以適應多國政策變化、貿易干擾及稅負波動。面對這樣的供應鏈新常態,企業的準備程度將成為其未來穩健成長的關鍵因素。
美國對等關稅措施的影響與建議

美國對等關稅措施的影響與建議 April 10, 2025 2025年4月2日,美國總統川普推出一項重要的貿易政策 ——「對等關稅措施」,這一政策旨在重塑全球貿易格局,並對美國及其貿易夥伴產生深遠影響。本文將帶您了解該政策的背景、具體內容、潛在影響,以及針對企業的應對建議,幫助企業在不確定的貿易環境中制定有效的策略。 對等關稅措施概述 川普的對等關稅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基礎關稅的徵收 對所有國家徵收10%的基礎關稅,這一措施旨在確保公平貿易,減少貿易逆差。 (2)針對貿易逆差國家 對與美國存在最大貿易逆差的國家,施加更高的個別對等關稅,這一政策原訂自2025年4月9日起生效,當日川普突然宣布,除中國大陸外,對其他貿易夥伴所祭出的額外對等關稅暫緩90天,期間稅率僅10%,對中國徵收的關稅則提高至125%。 根據白宮的聲明,川普認為美國的商品貿易赤字已達到緊急狀態,這一政策的目的在於振興美國製造業、奪回經濟主權,並保護國內產業免受不公平貿易行為的影響。 對全球貿易環境的影響 (1)台商應對策略 在川普第一任期內,許多台商已經開始將部分產能遷移至東南亞國家,以分散供應鏈風險。部分企業為了更接近美國市場,選擇將生產據點搬遷至墨西哥,從而適用美墨加協定的優惠條款。 然而,隨著新的對等關稅政策的實施,多數東協國家及印度因與美國存在較大貿易逆差,將面臨更高的個別對等關稅。這使得台灣的貿易轉單效益將受到限制,產能遷移可能不再是台商的首要考量。 (2)全球貿易環境的不確定性 隨著貿易政策的不斷變化,企業必須重新評估其供應鏈和市場策略,以應對不斷升高的貿易壁壘和潛在的成本增加。此外,企業還需考量如何在此變化中保持競爭力。 建議措施 (1)資料彙整與現狀分析 企業應首先彙整資料,了解目前的貿易狀況,特別是輸美產品是否在排除名單中。這有助於企業評估自身的風險和機會。 (2)評估稅收優惠與減稅方案 企業應考慮是否能夠適用美國的稅收優惠或機制,例如首次銷售原則,這將有助於降低稅負,改善利潤率。 (3)擬定業務策略 根據以上評估結果,企業應制定分期業務策略,以應對不確定性。這可能包括調整供應鏈、尋找替代市場及加強與當地合作夥伴的關係。 (4)密切監控政策動態 企業應持續關注國際貿易政策的變化,及時調整策略以應對新出現的挑戰和機會。特別是在未來幾天或幾週,預計各國將陸續提出應對措施或與美國展開談判。 利安達建議 面對即將到來的貿易政策變化,本所企業應積極採取應對措施,並在不斷變化的環境中保持靈活性。通過資料分析、稅收優惠評估和策略調整,企業能夠在這一不確定的貿易環境中,降低風險、把握機會,維持競爭優勢。隨著全球貿易形勢的演變,未來的成功將取決於企業的適應能力和前瞻性規劃。
企業報稅季的七大關鍵重點

企業報稅季的七大關鍵重點 April 3, 2025 隨著一年一度的企業報稅季即將來臨,企業在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面臨的挑戰與機會並存,本所建議企業必須留意七大關鍵重點,以確保合規並有效節稅。 (一)呆帳損失的認列 企業在面對無法收回的債權時,必須依據相關法律規定認列呆帳損失。若債務人倒閉、逃跑或超過兩年未收到款項,企業可申報損失。然而,必須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如法院判決、催收通知及債務人地址證明,以合法認列損失。 (二)股利收入的計入時間 企業收到股利時,應根據被投資公司股東會的決議年度來認列收入。此外,股利收入必須採用總額法認列,並不得將境外已扣稅額計入成本。 (三)資產報廢的損失入帳 報廢資產的損失入帳需遵循特定程序。企業在報廢存貨或固定資產前,必須於年底前向稅捐機關申報或請會計師進行盤點,並提供報廢照片及廢料出售憑證等資料,以確保損失合法入帳。 (四)虧損的抵稅規定 企業若在過去十年內有虧損,符合條件的話,可以用來抵稅。這包括公司型態、帳務健全、使用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簽證,以及如期繳稅。即使延遲幾天繳稅,只要未受到罰款,依然可適用盈虧互抵規定。 (五)受控外國企業(CFC)的申報 若企業持有海外低稅率子公司超過50%,必須在台灣揭露相關財報。若無法及時取得財報,可申請一次性延長六個月,但即便該子公司虧損,仍需申報並附上證明,才能在未來抵減稅負。 (六)租稅優惠的善用 企業應充分利用各項租稅優惠政策,如研發費用抵減、中小企業的增僱或加薪減稅、以及文化創意或運動事業的捐助減稅等。準備好相關證明文件,才能順利申請這些優惠。 (七)未分配盈餘的申報 在申報未分配盈餘時,即使盈餘為零或負數,企業仍需完成申報。此外,應準備股東會紀錄及分配決議等佐證資料。如委託會計師簽證,也需附上簽證報告。 為了確保企業在報稅季節的合規性與節稅效果,本所建議企業主及財務負責人仔細檢視以上七大重點,並在必要時尋求專業會計師的協助,以確保所有申報符合相關法律規定,並最大化稅務效益。
114年股東常會準備指引

114年股東常會準備指引 March 27, 2025 隨著114年股東常會的臨近,企業需特別注意證券管理法規的最新變更及其對會議流程的影響。本所企業應提早準備,以確保股東常會的順利進行。 一、基層員工薪酬提撥規定 根據證券交易法第14條第6項的修訂,上市櫃公司需在章程中明訂年度盈餘提撥一定比率以調整基層員工的薪資或分配酬勞。企業應將基層員工的定義報告董事會,並定期評估是否需要調整,這一過程需納入內部控制制度。 二、年報編製精簡 金管會已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年報的記載事項,刪除了16項應記載事項,並允許已在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的公司使用查詢索引,簡化年報編製作業。這將使年報篇幅減少近三分之一,自114年起適用於113年度的年報。 三、永續發展行動方案 為提升財務資訊的揭露時效性,上市櫃公司需於113年度結束後75日內公告自結年度的財務資訊,內容至少包括資產負債表、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此外,實收資本額達50億元以上的公司需揭露母公司個體的溫室氣體盤查資訊,而達100億元以上的公司則需揭露合併財報子公司的相關資訊及減碳計畫。 四、董事性別多元化 為推動董事會性別多元化,自114年起,若任一性別的董事席次未達三分之一,公司需在年報中說明原因及提升性別多元化的措施。 五、公司治理與章程修訂 金管會擴大了公司董監選舉的候選人提名制適用範圍,所有興櫃公司自114年起需採用此制度。尚未採用的公司需在改選或補選之前修訂公司章程,才能符合新規定。 本所建議企業應密切關注並遵循證券主管機關的新法令及行政管理措施,特別是在股東常會中提出必要的章程修訂事項。透過及早準備,企業不僅能確保會議的順利進行,還能提升公司治理及永續經營的能力。
企業扣繳申報常見10大錯誤

企業扣繳申報常見10大錯誤 March 7, 2025 企業在報稅過程中必須特別留意申報的正確性。若發現申報錯誤,及早補報或更正不僅能減輕潛在的罰款,還能確保企業的合規性與財務健康。 本文將整理企業常見的十大申報錯誤,並提供相關的修正建議: (1)基本資料錯誤 企業在填寫所得人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所得金額時,若出現錯誤或遺漏,將導致申報無效,影響所得人報稅。 (2)薪資所得扣繳計算錯誤 部分公司未依全月總額計算扣繳稅款,造成稅務不合規。 (3)兼職所得超標未扣稅 若兼職所得超過88,501元,企業應依法扣取5%稅款,但有時未能做到。 (4)臨時工薪資未申報 聘請臨時工時,企業未依規定申報薪資所得扣免繳憑單。 (5)小規模營業人扣繳疏漏 新設立的小規模營業人若未扣取應扣稅款或未申報扣免繳憑單,容易產生問題。 (6)租金扣繳不當 以負責人名義承租的店面,若未依法辦理租金扣繳及申報,將面臨風險。 (7)共有房地租金申報不當 承租數人共有房地時,應按所有權比率分開開立扣免繳憑單,否則可能違規。 (8)抽獎活動稅款未扣 年終尾牙等抽獎活動中,對於中獎人如未依法扣繳稅款,將違反規定。 (9)非居住者所得未及時申報 給付非居住者所得時,未在十日內繳納扣繳稅款並申報憑單,將面臨罰款。 (10)公益捐款未開立免扣憑單 捐款給國內公益慈善機構時,若未開立免扣繳憑單,將影響稅務合規性。 若扣繳義務人發現未依規定辦理的情況,應在未被檢舉或查核前主動補報及補繳,以減輕處罰。此外,根據《所得稅法》修法後的規定,扣繳義務人的責任已由個別自然人轉變為事業、機關或團體,這一改變旨在簡化責任歸屬,提升申報效率。 本所建議企業應定期檢視自身的報稅流程,確保所有申報資料的準確性,並對於新法規的變更保持敏感。若發現錯誤,應及早採取行動進行補報和更正,以避免不必要的罰款和法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