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創新條例修正草案:促進AI與淨零排放目標的關鍵舉措

產業創新條例修正草案:促進AI與淨零排放目標的關鍵舉措 October 10, 2024 隨著人工智慧(AI)技術的迅速發展及全球淨零排放的趨勢,產業創新條例(以下簡稱「產創條例」)的修正顯得尤為重要。為了促進投資新創事業,強化公司對外投資並保護關鍵技術,經濟部於113年10月5日起預告產創條例的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修正重點 1. 第10條之1的修正: ・智慧升級與5G應用:鼓勵產業持續進行智慧升級,保留現行的智慧機械、5G系統及資通安全產品或服務,並檢討智慧機械的功能,朝向高階智慧製造邁進。 ・人工智慧與節能減碳:因應AI應用的快速發展,增訂人工智慧及節能減碳項目,以促進產業利用租稅優惠進行積極投資。 ・投資支出金額上限調整:將適用投資支出金額上限由新臺幣10億元提高至18億元,鼓勵企業加大對AI及節能減碳設備的投資。 ・施行期限延長:將施行期限延長至118年12月31日,以與其他租稅優惠條文保持一致。 2. 第22條的修正: ・將公司從事國外投資的申請核准條件調整為針對特定國家、產業或技術的投資,並增訂不予核准的事由。 3. 第23條之1的修正: ・限合夥創投事業的實收出資額門檻由3億元調降至1.5億元,並提高對新創事業的投資比例,促進資金流入。 4. 第23條之2的修正: ・除現行個人投資設立2年內高風險新創事業外,新增對設立2年以上未滿5年的高風險新創事業的租稅優惠,協助其獲得資金。 5. 第67條之3的修正: ・增訂針對未事前申請核准或未履行附款的罰則,強化投資管理。 各界積極參與此次修法意見徵集,並關注修正草案的進展。特別是針對人工智慧及節能減碳的相關條文,應加強對企業的支持與引導,以促進其在數位轉型及環保方面的努力。同時,希望能透過此次修法,為新創事業提供更為友善的投資環境,促進創業投資的活躍發展。如有任何意見或建議,歡迎透過指定平台聯繫本所,我們將持續關注並回饋相關意見。
2024 執行長永續發展願景指南:應對當前挑戰的策略

2024 執行長永續發展願景指南:應對當前挑戰的策略 October 3, 2024 隨著全球經濟環境的不斷變化,企業面臨的挑戰日益增多。根據貝恩顧問公司(Bain & Company)最新發表的《2024 執行長永續發展願景指南》,執行長們正面臨地緣政治、通貨膨脹、人工智慧發展及業務成長等四大壓力。在此背景下,如何有效地將永續發展議題融入企業運營策略,成為CEO及董事會亟需解決的首要任務,這不僅能幫助企業制定明確的永續發展策略,更是現代公司治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針對此議題,可以參考以下建議: (一)制定永續發展的企業目標和策略 企業應根據利害關係人的需求,制定與社會責任相符的目標和策略,以應對影響價值創造的挑戰和風險。 (二)永續發展和 ESG 的優先事項 董事會需面對的挑戰是如何排序ESG優先事項,並促進各部門之間的協作,以綜合思維推動高階主管全面考量和管理永續發展。 (三)專注於ESG關鍵指標和KPI 在制定策略過程中,董事會應集中注意力於真正影響企業的關鍵指標,並確保執行績效與ESG指標及KPI保持一致,以便有效監控長期目標的實現。 (四)設立監督結構 董事會需決定合適的結構和委員會,以確保對ESG和永續發展的有效監督。可考慮成立專門的永續發展委員會,或將相關職責納入現有功能委員會,例如風險、審計及薪酬委員會。 減碳排放不僅是企業內部的挑戰,更涉及供應鏈的合作。儘管這一過程常被視為複雜且高成本,但透過跨價值鏈的合作及高科技的應用,企業能夠提升韌性,選擇優先專案執行將有助於實現永續目標。 在當前不確定的環境中,本所建議企業應主動將永續發展融入其核心戰略,並積極探索與各方的合作機會。透過有效的監督結構和清晰的指標,企業不僅能夠應對當前挑戰,還能在未來的競爭中佔據有利地位。
應對全球減碳趨勢:企業的挑戰與機遇

應對全球減碳趨勢:企業的挑戰與機遇 August 8, 2024 隨著全球極端氣候問題日益嚴重,淨零碳排放越來越受到國際的重視。在這樣的背景下,碳稅和碳交易制度為企業帶來了新的挑戰與機遇。隨著歐盟推動碳關稅,碳稅的有效性不僅關乎企業的合規性,還直接影響其競爭力。面對減碳趨勢的興起,企業需要主動調整策略,以適應新的競爭環境。 碳稅政策對企業的影響 碳稅是針對碳排放徵稅的制度,旨在反映碳排放的真實成本。對企業而言,碳稅政策的影響主要在以下幾個方面: 1. 運營成本上升:碳稅使高碳排放企業的運營成本增加,迫使其檢視碳排放狀況並尋找減排方法。 2. 促進綠色創新:碳稅政策激勵企業投資於低碳技術和可再生能源,長期來看有助於降低運營成本並提升競爭力。 3. 提升品牌價值:積極應對碳稅的企業,透過展現其對永續發展的承諾和淨零碳排的決心,能夠提高品牌價值及客戶忠誠度。 企業如何應對減碳趨勢? 隨著全球減碳趨勢的迅速崛起,企業必須認識到碳管理已成為提升競爭力的關鍵因素之一。以下是企業應對減碳趨勢的一些建議: 1. 制定清晰的碳管理策略:企業應根據自身碳排放情況,制定可行的減碳目標和策略,並將其納入整體發展規劃中。 2. 投資於綠色技術和創新:企業應加大對低碳技術和可再生能源的投資,透過技術創新來降低碳排放,實現永續發展。 3. 參與碳交易市場:企業應積極參與碳交易市場,通過購買或出售碳權,靈活推進碳管理,並獲取經濟利益。 4. 提升透明度與報告機制:企業應建立完善的碳排放監測和報告機制,以增強透明度和公信力,並與利害相關者保持良好溝通與合作。 碳稅和碳交易制度的實施為企業帶來了新的挑戰和機遇。本所建議,在全球減碳趨勢的推動下,企業應積極調整策略,增強碳管理能力,透過創新與合作推動永續轉型,確保在激烈的競爭市場中立於不敗之地,並實現2050年淨零碳排的目標。
中小企業的ESG轉型:從根本需求出發,與利害關係人共創價值

中小企業的ESG轉型:從根本需求出發,與利害關係人共創價值 June 18, 2024 是否需要撰寫永續報告書,可能是中小企業展開永續行動時最初面臨的問題。根據我國金管會的規定,目前資本額達20億元以上的上市櫃公司必須編制永續報告書,自2025年起將擴及至20億元以下之上市櫃公司。然而,中小企業目前還未被列入強制撰寫永續報告書的規範。因此,在思考是否需要撰寫報告書之前,不妨先思考「為什麼需要撰寫永續報告書」這個更根本的問題。 隨著永續意識在資本市場日益提升,永續報告書最重要的目的之一是與利害關係人進行溝通。報告中應當涵蓋利害關係人關注的重大性議題,以及企業對這些議題採取的行動和成效。因此,中小企業在思考永續報告書撰寫時,應更重視如何與其重要利害關係人就永續議題進行有效溝通,讓利害關係人感受到企業的永續作為和績效。 儘管撰寫永續報告書可能是未來的必須行為,但現階段中小企業更應該思考如何實踐ESG、創造良好的永續績效,這才是根本。以下提供三個重要切入點供中小企業參考: 一、主動展開永續行動 與其等待未來受到法規或客戶的要求,若能主動展開相對應的策略規劃與收集相關成效,將有機會未雨綢繆甚至超前部署。例如,未來上市櫃公司需揭露碳排放範疇三的績效,中小企業可以主動進行碳盤查和減碳轉型,為未來的法規要求做好準備。 二、洞察客戶和消費者關注的永續議題 透過產品和服務創新來滿足需求,創造永續商業價值。例如,中小企業可以開發符合消費者永續意識的糕點產品。 三、串聯不同利害關係人 例如電商平台Pinkoi透過倡議行動,連結消費者和設計師共同實踐綠色理想,成為永續發展的橋梁。 總之,ESG轉型不僅僅是撰寫報告書,更是從企業自身重大議題出發,採取主動的行動和變革,與利害關係人建立良好溝通,共同實踐永續發展的過程。一步一個腳印的付出,才是中小企業必須堅持的轉型之路。
永續資訊財務化:IFRS S1/S2對臺灣企業的影響

永續資訊財務化:IFRS S1/S2 對台灣企業的影響 April 11, 2024 國際永續準則理事會(ISSB)在2023年6月26日正式發布了永續揭露準則第S1號「永續相關財務資訊揭露之一般規定」(IFRS S1)及第S2號「氣候相關揭露」(IFRS S2),要求企業揭露預期在短、中、長期內對其產生影響的永續及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的資訊。我國金管會隨後在8月17日正式發布「我國接軌IFRS永續揭露準則藍圖」,宣布我國上市上櫃公司應依資本額規模,分階段接軌IFRS永續揭露準則,並宣布2026年為適用元年。 根據金管會的藍圖,上市櫃公司應在「股東會年報」中揭露IFRS永續揭露準則所要求的資訊。雖然這些資訊並非在目前投資者最關注的「財務報告」中揭露,但由於IFRS永續揭露準則所要求的資訊必須與財務報告同時公布,這將對股東會年報的發布時程產生連帶影響,使得最晚在年度結束後3個月或75天內公告申報成為必要。 「永續相關財務揭露」的誕生 過去適用IFRS會計準則時,投資人對一般用途財務報告的理解,主要集中在眾所周知的四大財務報表。然而,IFRS S1明確規定一般用途財務報告應包含(但不限於)一般用途財務報表及「永續相關財務揭露」。 所謂永續相關財務揭露,指的是可能在短期、中期或長期影響報導個體現金流量、籌資可得性或資金成本的永續相關風險與機會的資訊,包括治理、策略、風險管理,以及指標與目標。簡言之,過去僅關注企業財務報表的資訊,僅能了解企業有關資產、負債、權益、收益及費用支出的歷史性資訊,但未來必須關注的永續相關財務揭露,其範疇不僅限於歷史性資訊,還包括企業與整體價值鏈的資源與關係間的互動,以及這些互動在未來可預見的短、中、長期對企業產生的財務影響。 作為一般用途財務報告的一部分,永續相關財務揭露在許多方面與財務報表密切相關,例如兩者的主要使用者皆為現有及潛在的投資人、貸款人及其他債權人;兩者的報導個體邊界必須相同(我國環境下通常皆為合併財務報告個體);兩者對重大性的定義及資訊品質特性要求相同,且兩者須同時發布。據此,儘管我國環境下,永續相關財務揭露的揭露位置是在股東會年報而非財務報告,由於這些資訊係供投資人作為是否提供資源予企業之決策時使用,未來投資人宜通盤考量企業財務報表及永續相關財務揭露的資訊,方能對企業整體展望的全貌,有較為完整的了解。 永續相關財務揭露可能隱含的訊息 IFRS S1要求企業提供連結之資訊(connected information),包含讓使用者了解永續相關財務揭露與財務報表間具有關聯的資訊。企業可透過永續相關財務揭露資訊,檢核財務報告的會計處理是否完整且適當。此外,企業亦可預先佈署,將相關考量適當納入財務預測或未來資金規劃中。 根據IFRS S1的規定,企業在編製永續相關財務揭露與財務報表時所使用的資料及假設應該保持一致。因此,建議企業應留意在評估永續或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產生的財務影響,以及執行氣候相關情境分析時,是否使用與編製財務報表相同的資料及假設(例如評估預期信用減損損失的輸入值)。值得注意的是,除非符合特定條件,企業應揭露前述財務影響及情境分析的量化及質性資訊,因此亦須留意是否已建置適當機制提供該等資訊。 優化跨部門資訊彙整流程與內控 永續相關資訊涉及跨部門資訊整合,可能同時涵蓋財會、公司治理、永續資訊、內部稽核、總務與管理等部門。此外,根據IFRS永續揭露準則的要求,相關資訊需在股東會年報最晚於年度終了後3個月或75日內公告申報。在時程大幅縮短的情況下,企業內部勢必需要及早檢視跨部門資訊的蒐集與整合流程,以提升報導資訊的敏捷度。建議企業及早建立良好的永續資訊編製內控與內部稽核機制,包括人力配置、資訊品質控管及核准層級等,以強化資訊正確性。 由此可知,未來財會人員面臨的挑戰將不再僅限於財務報表,而是包含永續相關財務揭露的一般用途財務報告。本所建議企業盡早熟悉IFRS永續揭露準則規範,並對企業現行揭露內容與機制尚未完善的部分持續精進,並適當安排教育訓練,以便從治理面、策略規劃,乃至風險管理與績效指標及目標的達成,皆能及早到位,提前因應IFRS永續揭露準則對公司的影響。
台灣產業迎接數位與淨零轉型挑戰:政策與技術助力

台灣產業迎接數位與淨零轉型挑戰:政策與技術助力 March 19, 2024 鑒於數位浪潮與淨零趨勢,低碳化與智慧化升級轉型已是全球共識,台灣產業擁有穩固的基礎和技術實力,應善用此轉型機會,不斷進步提升,實現數位和淨零雙軸發展。經濟部以「打造台灣經濟發展新模式,推動產業轉型、升級與創新」為整體發展願景,推動「疫後特別預算升級轉型計畫」,鼓勵業者以數位科技帶動整體製程智慧化,以智慧應用帶動供應鏈共同減碳,藉此邁向智慧轉型和淨零永續目標。 數位科技風雲變幻,正在重塑產業的遊戲規則,同時帶動全球服務模式的創新,進一步帶來新的價值。在這個充滿挑戰與機會的時刻,數位轉型不僅是一個選擇,而是前進的必經之路。數位科技為企業帶來了許多新的機會,隨著數位科技的快速發展,企業主近期常問的問題,已經從過去幾年探討數位化的必要性,轉變為希望找到更多適合公司策略與流程的案例,如何善用數位科技因應市場環境劇烈的變化,提升企業韌性,是2024年的重要課題。 碳盤查數據交換標準與驗證機制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推動「疫後特別預算升級轉型計畫」,支持台灣電子資訊製造業面對全球智慧化、低碳化轉型兩大轉型需求,協助產業因應全球市場日益重視的永續發展與轉型挑戰,提供顧問諮詢診斷、升級轉型補助、碳盤查計算與數據交換機制實證等推動政策,透過擬定減碳路徑指引,制定產業共通性發展機制,以供應鏈模式推動整體發展,加速電子資訊製造產業升級轉型。 運用政策補助加速轉型 為了協助企業數位轉型,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自2023年起推動製造業低碳化及智慧化轉型輔導與補助,並且以「大帶小」模式,由中心廠帶動供應鏈廠商共同升級。低碳化、智慧化與供應鏈共同發展已成為重要的產業轉型策略目標。全球永續發展、地緣政治、區域衝突等眾多因素,導致產業面臨日益嚴峻的市場環境,企業應透過檢視環境風險與營運策略,進而擬定有效可行的數位轉型行動方案,強化數位與數據管理基石,並與供應商夥伴共享營運資訊,例:碳排放、碳足跡、生產資訊、訂單與市場需求等數據,建構供應鏈整體可視化與協同管理能力,發展新世代的供應商生態與合作模式,整合資源與能力,共同實現淨零碳排、數位轉型的發展目標。 產業低碳轉型策略與淨零路徑 透過溫室氣體盤查工具的精實低碳製造實踐,中小企業能夠細致鑑別碳排放源,從而揭露節能減碳的關鍵機會。透過對8大用電系統設備的盤點和用電管理平台的導入,企業不僅能實時監控能耗和碳排放量,也能優化生產排程和現場佈局,有效提升能源使用效率並減少碳排放。此做法可幫助企業向淨零碳排放目標邁進,展示了即便在資源有限的條件下,中小企業也能積極應對全球淨零趨勢。 智慧製造最佳助攻利器—「RPA」 製造業正加速導入智慧化技術,以提升生產效率、降低成本、達成永續發展目標。機器人流程自動化(RPA)作為製造業智慧化的重要基礎,其導入的重要性日益受到重視。RPA 透過模擬人工操作,自動化重複性、規則性的作業,如資料輸入、匯出、彙整、流程審核等,釋放員工勞動力,免於繁瑣的重複性工作,並減少因人為錯誤造成的損失,大幅提升生產效率。作為智慧製造的基礎,RPA更可以進一步結合AI、大數據應用,加速提升工廠的智慧化程度,優化製程品質,壯大市場競爭力。 結合AI智慧製造戰情室 著名的金融歷史學家Peter L. Bernstein在其著作《與天為敵》寫到,區隔古代與現代的革命分寸,在於人類想運用理性計算來跨越、支配風險。過去即便再完善的工控系統、MES、環安系統,回饋的資訊終究是已經或正在發生而不得不接受的「結果」。如今我們結合日趨完善的運算基礎、AI與數據分析方法,已能夠確實透過這些過往累積的歷史,進一步來推算未來可能遭遇的風險與異常,不論是預判可能有損壞風險的管線、可能發生工安意外的高風險區域、AI預估銷量來推算過多或不足的備料,甚至在交易成立前就預測未來可能欠款的機率來趨避信用風險, 廣達林百里董事長在人工智慧年會中曾提及,「未來將只有懂AI跟不懂AI的人」,而政府也大力補助企業發展相關的轉型應用,在這場智慧轉型的現代戰爭中,本所提醒企業運用科技強化數據力,佈建戰情室掌握先機,協助企業在競爭中脫穎而出,再創下一個轉型高峰。
政府低碳減稅對抗「綠色通膨」

政府低碳減稅對抗「綠色通膨」 Dec 27, 2023 世界各國已將減碳訂為共同目標,政府開始鼓勵企業進行,回應聯合國1992年《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臺灣目前正在主導「2050淨零排放」政策,初步以「水泥」、「石化」、「鋼鐵」及「半導體」等企業碳排大戶收取碳費。政府研擬課徵碳稅的法規之前,先以「減碳」換取「減稅」作為配套,不僅有效帶動其他國內知名企業響應,某種程度也是為了「永續發展」(ESG)超前佈署,面對全球減碳趨勢帶來生存壓力,政府當局「減碳減稅」無疑給民間企業注入一劑強心針。 政府為配合2050年「淨零排放」政策持續推動,針對水泥業者提出鼓勵減碳稅務優惠措施,財政部依據《貨物稅條例》規定,函報行政院核定自2024年1月1日起,降低符合減碳認定基準之「水硬性混合水泥」及「墁砌水泥」貨物稅應徵稅額。政府將由每公噸徵收「440元」將依添加物比率減至「260元」至「220元」,約「40%」到「50%」的優惠稅率,對比先前「碳權交易所」針對排碳量大的水泥業者課徵碳費,無疑成為對抗「綠色通膨」(Greenflation)具體策略。 利安達平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吳明儀會計師表示,政府此舉無疑有效降低企業間的「碳焦慮」,目前包含「台泥」、「亞泥」等水泥業龍頭都推出「低碳建材」,但在研發過程可能將會付出高額成本,為了避免未來轉嫁在消費者身上,先從企業主面向來做減碳減稅規劃,無疑成為抑制「綠色通膨」的具體方針。 所謂「綠色通膨」即指全球推動綠色經濟,實施節能減碳的政策過程之中,因為減碳方式與產品製造模式不同,導致企業「外部成本轉嫁內部」,最終讓消費者來買單,原物料價格提高也就成了主要面向。原物料業者面對「綠色通膨」無不設法減少碳排,為了減少碳費開支,無形當中付出成本,也加劇了「綠色通膨」的影響層面。 壹.減碳成本飆升 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去年落幕,約莫上百與會國家宣示「轉型」,為了達成2050年的淨零碳排目標,想要推動脫離「化石燃料」等減碳策略,卻也同時提高供應鏈的製造成本。專家預測減碳成本飆升造就「綠色通膨」,從製造商的原物料與消費者的價格端,將會如同「綠犀牛」般衝擊供需兩端,企業減碳如果無法在「開源節流」上取得平衡,轉嫁給消費者又不被買單,某種程度對企業來說,減碳成本飆升就會成為生存危機。 台新金控首席經濟學家李鎮宇:「企業必須搶購綠電,需求提高也會連帶飆升費用,當製造業的基礎成本上揚,相關費用自然水漲船高,那該轉嫁到哪些層面? 企業需要考量的毛利表現以及經營方針,就會產生壓力。」「綠電廠商」能配合全球減碳,提供企業相關優惠方案,制定一套「期效合約」,恐怕需要政府介入,抑制減碳成本飆升的結構問題。 貳.綠色原料壟斷 全球有關綠色減碳原料壟斷情形可說反映在價格上,對於企業市場即便有了心理準備,若以國內營建產業來看,碳費與房價呈現「相輔相成」,在建築業的綠能轉型,將加劇營建成本上漲,而屬於高碳排的建築業更是首當其衝。我們若以一棟透天別墅來看,不含人工技術成本在內,光是「碳費」、「碳盤查」以及「綠色原料」建材,成本可能至少增加200萬元,政府現在以鼓勵代替懲罰,可以逐步引導營建業者落實減碳。 政府單位預計今年規範公共工程的碳排標準,迫使高碳排產業全力減碳符合法規,尤其「鋼鐵」、「水泥」、「營建」的供應鏈範圍廣泛,必定透過團體方式進行減碳,換言之,低碳建築與低碳工程勢必成為市場主流,主要仍是政府透過行政立法要求企業符合減碳標準。 我國金融產業現在也在致力推動「綠色金融」,主要是想藉由交易的手段工具達到效果,例如無紙存摺等作法已行之有年,也養成了客戶「電子支付」的消費習慣,如今,政府能在轉型過程提供稅務優惠,除了可以協助民間企業攜手度過「綠色通膨」,還能產生最終經濟上的效益才是最大目標。 政府減碳減稅無疑成為對抗「綠色通膨」的官方力量,也能消弭排碳量大的相關業者遭「碳權交易所」來課徵重稅,民間企業尚未跟上全球減碳趨勢之前,政府率先拋磚引玉來做稅務規劃,不僅抑制「綠色通膨」的擴散可能,還能降低影響層面避免供需兩方就此失衡。 參.綠色通膨法規 美國法規早有「反通膨法」設立,如果對於綠色發展的永續而言提高成本,它在法規上會提供挹注,未來政府在徵收碳費之後,這筆費用可以做為民間補貼之用,我經濟部則認為合宜價格可以有效帶動產業轉型,別將減碳與成本漲幅之間認定為「正向關係」。 首先,面對減碳成本飆升,對於企業造成生存危機,政府介入抑制結構問題。再者,綠色原料壟斷,除了引導營建業者落實減碳,政府還能透過行政立法加以規範。最後,綠色通膨法規,政府除了定調減碳與成本漲幅之間並非正向關係,還能仿效美國搭配經濟政策發揮「最高效益」。 有鑑於此,吳明儀會計師認為,政府率先減碳減稅確實幫助企業跟上全球趨勢,但仍須企業本身能將減碳納入公司營運政策之一,否則某種程度只是節流形式;如果可以置入產品生產型態之中,不僅能夠促成產業轉型,也能同時達到開源。最終不但有效對抗「綠色通膨」現況,還能開啟公司的「藍海策略」。
歐洲議會(MEPs)於周四通過了使用“歐洲綠色債券”標籤的新自願標準,這是世界上首次採用的標準。

歐洲議會(MEPs)於周四通過了使用“歐洲綠色債券”標籤的新自願標準 Dec 27, 2023 該法規以418票贊成、79票反對和72票棄權的方式被通過,為希望使用“歐洲綠色債券”或“EuGB”標籤進行債券市場營銷的發行者設定了統一標準。 這些標準將使投資者更有信心地將他們的資金投向更可持續的技術和企業。它也將給予發行債券的公司更大的確定性,確保他們的債券適合希望將綠色債券加入其投資組合的投資者。這將增加對這種金融產品的興趣,並支持歐盟向氣候中性的轉型。 這些標準與歐盟的分類系統框架相一致,該框架確定了歐盟認為哪些經濟活動是環境可持續的。 透明度 所有選擇採用這些標準的公司,當營銷綠色債券時也需公開該債券收益將如何使用的相關信息。他們還必須展示這些投資如何助力公司整體的轉型計劃。因此,該標準要求公司參與整體的綠色轉型。 這些披露要求以所謂的“模板格式”提出,也可供那些尚未能夠完全遵守所有EuGB的嚴格標準但仍希望表明他們的綠色抱負的公司使用。 外部審核員 該法規建立了一個註冊系統和監管框架,用於監管歐洲綠色債券的外部審核員 – 這些獨立實體負責評估是否遵守標準。它還規定,外部審核員可能面臨的任何實際或潛在的利益衝突都應得到妥善識別、消除或管理,並以透明的方式披露。 靈活性 在分類系統框架完全投入運行之前,發行歐洲綠色債券的發行者需要確保債券籌集的資金中至少85%用於與歐盟分類法規相符的經濟活動。其餘的15%可以分配給其他經濟活動,只要發行者遵守明確解釋這些投資將去哪裡的要求。 引述 報告員Paul Tang(S&D, NL)表示:“企業希望進行綠色轉型。歐洲綠色債券為他們提供了迄今為止最好的工具,幫助他們融資這一轉變。它提供了一個透明且可信賴的工具,推動公司的轉型計劃。 今天的投票是企業認真對待其綠色債券發行的開始。投資者渴望投資於歐洲綠色債券,從今天開始,企業可以開始開發它們。這樣,歐洲綠色債券可以推動歐洲轉型為可持續經濟。” 背景 自2007年以來,綠色債券市場已呈指數級增長,2021年年度綠色債券發行首次突破了5萬億美元的大關,較2020年增長75%。歐洲是最多債券發行地區,2020年全球綠色債券發行量的51%來自歐洲。綠色債券約占總債券發行的3-3.5%。 回應公民的擔憂 隨著此立法的通過,議會回應了公民在“歐洲未來大會”結論中提出的要求,特別是在建議3(9)、11(1)和11(8)中。
財報ESG自我揭露的「法律逆襲」

財報ESG自我揭露的「法律逆襲」 文: 蔡哲明 Dec 21, 2023 屏東高爾夫球製造商明揚國際九月祝融造成嚴重傷亡震驚社會,根據報導業者並未申報堆放嚴重超量的高易燃有機「過氧化物」,立委質疑公司「永續報告書」(Sustainability Report or ESG Report,以下簡稱ESG)中的職場安全獲得認證,卻未與儲存倉庫空間分離導致救災噴水爆炸,儼然已經淪為官樣文章;證交所也該從營運「財報」揭露的相關資訊徹查,輔以核對企業「ESG」才能有效阻絕違法。 國內企業假帳疑雲近年時有所聞,除了財報不實的法律責任及損害賠償以外,一旦遇見公安意外面臨受害求償在申請上不僅相對複雜且還容易造成爭議,因此外界希望財報資訊公開揭露,並且納入內部 ESG的政策當中;從明揚國際2021年的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除了關懷員工、推廣藝文和公益獎學金等規劃,爭議在於公司2021年12月獲得ISO14001環境保護管理系統認證以及ISO45001系統轉版及認證等,有ISO認證卻釀巨災,即便擁有15億保額恐怕還不夠賠。 壹. 財報不實恐觸證交法 吳明儀會計師表示依照證交法第20條第2項規定:「發行人依本法規定申報或公告之財務報告及財務業務文件,其內容不得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否則須負同法第20-1條第1項規定,公司負責人對投資人的損害應負「財報不實」責任。ESG的財報訊息,依照法學觀點而論,隸屬證交法規定申報或公告之「財報業務文件」,一旦遭到舉發證實不實,恐將觸犯證交法174條刑事責任。 貳. 人權保障的危機處理 公司須以人員(涵蓋員工、客戶、廠商)的健康狀態且含職業安全與環境影響等的人權保障,由於產業不同也有風險高低,以臺積電在人權責任調查方面即在ESG完整揭露,主要是在作為企業獲利上,若與人權觀點產生衝突的參考依據,旨在識別、預防、減緩和記錄人權,面臨衝擊可以站在「以人為本」迅速提供有效方針。 參. 社會責任的品牌形象 依據主管機關公告,資本額實收20億元以上的上市櫃公司,112年開始必須編製並申報111年ESG(20億元以下的上市櫃公司,則是114年開始),已經成為全體上市櫃公司的法律規範,以此展現企業永續經營的長遠規劃,也能做為對外公共關係的溝通渠道,以利打造社會責任的品牌形象。 利安達平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吳明儀會計師提醒ESG「財報不實」恐觸證交法,一旦公司利用報告書來傳播不實數據,誤導投資人的決策判斷受到隱匿事實、偏頗數據、錯誤資訊等影響,若是企業揭露資訊加深永續經營風險,便已涉嫌在ESG上觸犯「欺瞞」的不法情事。 投資人可以從企業ESG中了解經營的各項指標,其透明度除了增強品牌信任與外在商譽之外,也是作為擔負起社會責任的具體展現,一旦公司遭遇內外部風險因子衝擊還能迅速因應,以此作為永續發展的經營心法,尤其在全球供應鏈的相互競爭下,重視ESG永續治理與資訊揭露才能爭取投資人的目光。 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今年已經成立「永續發展委員會」,成為公部門中首先簽署「氣候相關財務揭露」(TCFD)的政府單位,勞金局也已公告代操業者明年新制上路,上市櫃公司若無編製ESG,就會失去成為勞動基金的「投資標的」。 吳明儀會計師提醒「財報」納入「ESG」已成趨勢,可從揭露資訊徹查,是否涉及違法事宜,一旦發現不實內容,將會負起沉重代價;若是企業揭露資訊加深永續經營風險,等同在ESG上觸犯「欺瞞」的不法情事。 首先財報不實恐觸證交法,隸屬證交法規定申報或公告之「財報業務文件」若有偽造,恐將觸犯證交法174條刑事責任。人權保障的危機處理,確保員工、客戶、廠商的健康狀態且含職業安全與環境影響等的人權保障,面臨衝擊可以站在「以人為本」迅速提供有效方針。社會責任的品牌形象,ESG可以展現企業「內部經營」的長遠規劃,也能做為對外「公共關係」的溝通渠道。 投資人透過企業「ESG」中了解整體經營的各項指標,加上政府成立「永續發展委員會」的行政手段,促使官、產、學共同致力推動永續發展,在實踐ESG的道路上也將逐步跟上世界潮流。
外國企業透過臺灣碳交所售出國外碳權 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

外國企業透過臺灣碳交所售出國外碳權 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 2023/12/05 臺灣碳權交易所 在2023年8月啟用,成為協助我國企業取得國外碳權的交易平臺。新的函釋指出,外國營利事業透過臺灣碳交所 出售國外碳權,視為我國來源所得。 如果外國營利事業 ,能提供帳簿和相關文據 以供核實,應以交易收入減去成本費用的方式計算交易所得; 若無法提供前述資料,則可按照交易收入的淨利率10%計算交易所得。 此外 如果該外國營利事業在我國境內擁有固定營業場所,則應由該固定營業場所按照前述方式計算所得並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 若在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則需委託臺灣碳權交易所按照淨利率10%計算交易所得,同時以扣繳率20%計算應納所得稅,由臺灣碳權交易所代理扣繳並進行稅款申報。 本所吳明儀會計師指出 : 儘管財政部針對國外碳權交易(透過臺灣碳交所平臺)的所得納稅方式已經做了說明,但對於國外碳權所得的性質尚未有明確說法,這個議題還需要進一步觀察。換句話說,如果國內企業直接在國外購買國外碳權,在支付給境外賣方的時候,是否涉及到中華民國來源所得,這個解釋令並未提供明確的說明,似乎還有待後續釐清,對於直接在國外購買碳權的國內企業來說,仍需要進一步了解情況並判斷相關的稅務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