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資訊財務化:IFRS S1/S2對臺灣企業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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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續資訊財務化:IFRS S1/S2 對台灣企業的影響   April  11, 2024 國際永續準則理事會(ISSB)在2023年6月26日正式發布了永續揭露準則第S1號「永續相關財務資訊揭露之一般規定」(IFRS S1)及第S2號「氣候相關揭露」(IFRS S2),要求企業揭露預期在短、中、長期內對其產生影響的永續及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的資訊。我國金管會隨後在8月17日正式發布「我國接軌IFRS永續揭露準則藍圖」,宣布我國上市上櫃公司應依資本額規模,分階段接軌IFRS永續揭露準則,並宣布2026年為適用元年。 根據金管會的藍圖,上市櫃公司應在「股東會年報」中揭露IFRS永續揭露準則所要求的資訊。雖然這些資訊並非在目前投資者最關注的「財務報告」中揭露,但由於IFRS永續揭露準則所要求的資訊必須與財務報告同時公布,這將對股東會年報的發布時程產生連帶影響,使得最晚在年度結束後3個月或75天內公告申報成為必要。 「永續相關財務揭露」的誕生 過去適用IFRS會計準則時,投資人對一般用途財務報告的理解,主要集中在眾所周知的四大財務報表。然而,IFRS S1明確規定一般用途財務報告應包含(但不限於)一般用途財務報表及「永續相關財務揭露」。 所謂永續相關財務揭露,指的是可能在短期、中期或長期影響報導個體現金流量、籌資可得性或資金成本的永續相關風險與機會的資訊,包括治理、策略、風險管理,以及指標與目標。簡言之,過去僅關注企業財務報表的資訊,僅能了解企業有關資產、負債、權益、收益及費用支出的歷史性資訊,但未來必須關注的永續相關財務揭露,其範疇不僅限於歷史性資訊,還包括企業與整體價值鏈的資源與關係間的互動,以及這些互動在未來可預見的短、中、長期對企業產生的財務影響。 作為一般用途財務報告的一部分,永續相關財務揭露在許多方面與財務報表密切相關,例如兩者的主要使用者皆為現有及潛在的投資人、貸款人及其他債權人;兩者的報導個體邊界必須相同(我國環境下通常皆為合併財務報告個體);兩者對重大性的定義及資訊品質特性要求相同,且兩者須同時發布。據此,儘管我國環境下,永續相關財務揭露的揭露位置是在股東會年報而非財務報告,由於這些資訊係供投資人作為是否提供資源予企業之決策時使用,未來投資人宜通盤考量企業財務報表及永續相關財務揭露的資訊,方能對企業整體展望的全貌,有較為完整的了解。 永續相關財務揭露可能隱含的訊息 IFRS S1要求企業提供連結之資訊(connected information),包含讓使用者了解永續相關財務揭露與財務報表間具有關聯的資訊。企業可透過永續相關財務揭露資訊,檢核財務報告的會計處理是否完整且適當。此外,企業亦可預先佈署,將相關考量適當納入財務預測或未來資金規劃中。 根據IFRS S1的規定,企業在編製永續相關財務揭露與財務報表時所使用的資料及假設應該保持一致。因此,建議企業應留意在評估永續或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產生的財務影響,以及執行氣候相關情境分析時,是否使用與編製財務報表相同的資料及假設(例如評估預期信用減損損失的輸入值)。值得注意的是,除非符合特定條件,企業應揭露前述財務影響及情境分析的量化及質性資訊,因此亦須留意是否已建置適當機制提供該等資訊。 優化跨部門資訊彙整流程與內控 永續相關資訊涉及跨部門資訊整合,可能同時涵蓋財會、公司治理、永續資訊、內部稽核、總務與管理等部門。此外,根據IFRS永續揭露準則的要求,相關資訊需在股東會年報最晚於年度終了後3個月或75日內公告申報。在時程大幅縮短的情況下,企業內部勢必需要及早檢視跨部門資訊的蒐集與整合流程,以提升報導資訊的敏捷度。建議企業及早建立良好的永續資訊編製內控與內部稽核機制,包括人力配置、資訊品質控管及核准層級等,以強化資訊正確性。 由此可知,未來財會人員面臨的挑戰將不再僅限於財務報表,而是包含永續相關財務揭露的一般用途財務報告。本所建議企業盡早熟悉IFRS永續揭露準則規範,並對企業現行揭露內容與機制尚未完善的部分持續精進,並適當安排教育訓練,以便從治理面、策略規劃,乃至風險管理與績效指標及目標的達成,皆能及早到位,提前因應IFRS永續揭露準則對公司的影響。

台灣產業迎接數位與淨零轉型挑戰:政策與技術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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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產業迎接數位與淨零轉型挑戰:政策與技術助力 March 19, 2024 鑒於數位浪潮與淨零趨勢,低碳化與智慧化升級轉型已是全球共識,台灣產業擁有穩固的基礎和技術實力,應善用此轉型機會,不斷進步提升,實現數位和淨零雙軸發展。經濟部以「打造台灣經濟發展新模式,推動產業轉型、升級與創新」為整體發展願景,推動「疫後特別預算升級轉型計畫」,鼓勵業者以數位科技帶動整體製程智慧化,以智慧應用帶動供應鏈共同減碳,藉此邁向智慧轉型和淨零永續目標。   數位科技風雲變幻,正在重塑產業的遊戲規則,同時帶動全球服務模式的創新,進一步帶來新的價值。在這個充滿挑戰與機會的時刻,數位轉型不僅是一個選擇,而是前進的必經之路。數位科技為企業帶來了許多新的機會,隨著數位科技的快速發展,企業主近期常問的問題,已經從過去幾年探討數位化的必要性,轉變為希望找到更多適合公司策略與流程的案例,如何善用數位科技因應市場環境劇烈的變化,提升企業韌性,是2024年的重要課題。 碳盤查數據交換標準與驗證機制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推動「疫後特別預算升級轉型計畫」,支持台灣電子資訊製造業面對全球智慧化、低碳化轉型兩大轉型需求,協助產業因應全球市場日益重視的永續發展與轉型挑戰,提供顧問諮詢診斷、升級轉型補助、碳盤查計算與數據交換機制實證等推動政策,透過擬定減碳路徑指引,制定產業共通性發展機制,以供應鏈模式推動整體發展,加速電子資訊製造產業升級轉型。 運用政策補助加速轉型 為了協助企業數位轉型,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自2023年起推動製造業低碳化及智慧化轉型輔導與補助,並且以「大帶小」模式,由中心廠帶動供應鏈廠商共同升級。低碳化、智慧化與供應鏈共同發展已成為重要的產業轉型策略目標。全球永續發展、地緣政治、區域衝突等眾多因素,導致產業面臨日益嚴峻的市場環境,企業應透過檢視環境風險與營運策略,進而擬定有效可行的數位轉型行動方案,強化數位與數據管理基石,並與供應商夥伴共享營運資訊,例:碳排放、碳足跡、生產資訊、訂單與市場需求等數據,建構供應鏈整體可視化與協同管理能力,發展新世代的供應商生態與合作模式,整合資源與能力,共同實現淨零碳排、數位轉型的發展目標。 產業低碳轉型策略與淨零路徑 透過溫室氣體盤查工具的精實低碳製造實踐,中小企業能夠細致鑑別碳排放源,從而揭露節能減碳的關鍵機會。透過對8大用電系統設備的盤點和用電管理平台的導入,企業不僅能實時監控能耗和碳排放量,也能優化生產排程和現場佈局,有效提升能源使用效率並減少碳排放。此做法可幫助企業向淨零碳排放目標邁進,展示了即便在資源有限的條件下,中小企業也能積極應對全球淨零趨勢。 智慧製造最佳助攻利器—「RPA」 製造業正加速導入智慧化技術,以提升生產效率、降低成本、達成永續發展目標。機器人流程自動化(RPA)作為製造業智慧化的重要基礎,其導入的重要性日益受到重視。RPA 透過模擬人工操作,自動化重複性、規則性的作業,如資料輸入、匯出、彙整、流程審核等,釋放員工勞動力,免於繁瑣的重複性工作,並減少因人為錯誤造成的損失,大幅提升生產效率。作為智慧製造的基礎,RPA更可以進一步結合AI、大數據應用,加速提升工廠的智慧化程度,優化製程品質,壯大市場競爭力。 結合AI智慧製造戰情室 著名的金融歷史學家Peter L. Bernstein在其著作《與天為敵》寫到,區隔古代與現代的革命分寸,在於人類想運用理性計算來跨越、支配風險。過去即便再完善的工控系統、MES、環安系統,回饋的資訊終究是已經或正在發生而不得不接受的「結果」。如今我們結合日趨完善的運算基礎、AI與數據分析方法,已能夠確實透過這些過往累積的歷史,進一步來推算未來可能遭遇的風險與異常,不論是預判可能有損壞風險的管線、可能發生工安意外的高風險區域、AI預估銷量來推算過多或不足的備料,甚至在交易成立前就預測未來可能欠款的機率來趨避信用風險, 廣達林百里董事長在人工智慧年會中曾提及,「未來將只有懂AI跟不懂AI的人」,而政府也大力補助企業發展相關的轉型應用,在這場智慧轉型的現代戰爭中,本所提醒企業運用科技強化數據力,佈建戰情室掌握先機,協助企業在競爭中脫穎而出,再創下一個轉型高峰。

政府低碳減稅對抗「綠色通膨」

政府低碳減稅對抗「綠色通膨」 Dec 27, 2023        世界各國已將減碳訂為共同目標,政府開始鼓勵企業進行,回應聯合國1992年《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臺灣目前正在主導「2050淨零排放」政策,初步以「水泥」、「石化」、「鋼鐵」及「半導體」等企業碳排大戶收取碳費。政府研擬課徵碳稅的法規之前,先以「減碳」換取「減稅」作為配套,不僅有效帶動其他國內知名企業響應,某種程度也是為了「永續發展」(ESG)超前佈署,面對全球減碳趨勢帶來生存壓力,政府當局「減碳減稅」無疑給民間企業注入一劑強心針。        政府為配合2050年「淨零排放」政策持續推動,針對水泥業者提出鼓勵減碳稅務優惠措施,財政部依據《貨物稅條例》規定,函報行政院核定自2024年1月1日起,降低符合減碳認定基準之「水硬性混合水泥」及「墁砌水泥」貨物稅應徵稅額。政府將由每公噸徵收「440元」將依添加物比率減至「260元」至「220元」,約「40%」到「50%」的優惠稅率,對比先前「碳權交易所」針對排碳量大的水泥業者課徵碳費,無疑成為對抗「綠色通膨」(Greenflation)具體策略。        利安達平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吳明儀會計師表示,政府此舉無疑有效降低企業間的「碳焦慮」,目前包含「台泥」、「亞泥」等水泥業龍頭都推出「低碳建材」,但在研發過程可能將會付出高額成本,為了避免未來轉嫁在消費者身上,先從企業主面向來做減碳減稅規劃,無疑成為抑制「綠色通膨」的具體方針。       所謂「綠色通膨」即指全球推動綠色經濟,實施節能減碳的政策過程之中,因為減碳方式與產品製造模式不同,導致企業「外部成本轉嫁內部」,最終讓消費者來買單,原物料價格提高也就成了主要面向。原物料業者面對「綠色通膨」無不設法減少碳排,為了減少碳費開支,無形當中付出成本,也加劇了「綠色通膨」的影響層面。 壹.減碳成本飆升   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去年落幕,約莫上百與會國家宣示「轉型」,為了達成2050年的淨零碳排目標,想要推動脫離「化石燃料」等減碳策略,卻也同時提高供應鏈的製造成本。專家預測減碳成本飆升造就「綠色通膨」,從製造商的原物料與消費者的價格端,將會如同「綠犀牛」般衝擊供需兩端,企業減碳如果無法在「開源節流」上取得平衡,轉嫁給消費者又不被買單,某種程度對企業來說,減碳成本飆升就會成為生存危機。   台新金控首席經濟學家李鎮宇:「企業必須搶購綠電,需求提高也會連帶飆升費用,當製造業的基礎成本上揚,相關費用自然水漲船高,那該轉嫁到哪些層面? 企業需要考量的毛利表現以及經營方針,就會產生壓力。」「綠電廠商」能配合全球減碳,提供企業相關優惠方案,制定一套「期效合約」,恐怕需要政府介入,抑制減碳成本飆升的結構問題。 貳.綠色原料壟斷   全球有關綠色減碳原料壟斷情形可說反映在價格上,對於企業市場即便有了心理準備,若以國內營建產業來看,碳費與房價呈現「相輔相成」,在建築業的綠能轉型,將加劇營建成本上漲,而屬於高碳排的建築業更是首當其衝。我們若以一棟透天別墅來看,不含人工技術成本在內,光是「碳費」、「碳盤查」以及「綠色原料」建材,成本可能至少增加200萬元,政府現在以鼓勵代替懲罰,可以逐步引導營建業者落實減碳。   政府單位預計今年規範公共工程的碳排標準,迫使高碳排產業全力減碳符合法規,尤其「鋼鐵」、「水泥」、「營建」的供應鏈範圍廣泛,必定透過團體方式進行減碳,換言之,低碳建築與低碳工程勢必成為市場主流,主要仍是政府透過行政立法要求企業符合減碳標準。        我國金融產業現在也在致力推動「綠色金融」,主要是想藉由交易的手段工具達到效果,例如無紙存摺等作法已行之有年,也養成了客戶「電子支付」的消費習慣,如今,政府能在轉型過程提供稅務優惠,除了可以協助民間企業攜手度過「綠色通膨」,還能產生最終經濟上的效益才是最大目標。   政府減碳減稅無疑成為對抗「綠色通膨」的官方力量,也能消弭排碳量大的相關業者遭「碳權交易所」來課徵重稅,民間企業尚未跟上全球減碳趨勢之前,政府率先拋磚引玉來做稅務規劃,不僅抑制「綠色通膨」的擴散可能,還能降低影響層面避免供需兩方就此失衡。 參.綠色通膨法規   美國法規早有「反通膨法」設立,如果對於綠色發展的永續而言提高成本,它在法規上會提供挹注,未來政府在徵收碳費之後,這筆費用可以做為民間補貼之用,我經濟部則認為合宜價格可以有效帶動產業轉型,別將減碳與成本漲幅之間認定為「正向關係」。        首先,面對減碳成本飆升,對於企業造成生存危機,政府介入抑制結構問題。再者,綠色原料壟斷,除了引導營建業者落實減碳,政府還能透過行政立法加以規範。最後,綠色通膨法規,政府除了定調減碳與成本漲幅之間並非正向關係,還能仿效美國搭配經濟政策發揮「最高效益」。   有鑑於此,吳明儀會計師認為,政府率先減碳減稅確實幫助企業跟上全球趨勢,但仍須企業本身能將減碳納入公司營運政策之一,否則某種程度只是節流形式;如果可以置入產品生產型態之中,不僅能夠促成產業轉型,也能同時達到開源。最終不但有效對抗「綠色通膨」現況,還能開啟公司的「藍海策略」。

歐洲議會(MEPs)於周四通過了使用“歐洲綠色債券”標籤的新自願標準,這是世界上首次採用的標準。

歐洲議會(MEPs)於周四通過了使用“歐洲綠色債券”標籤的新自願標準 Dec 27, 2023 該法規以418票贊成、79票反對和72票棄權的方式被通過,為希望使用“歐洲綠色債券”或“EuGB”標籤進行債券市場營銷的發行者設定了統一標準。 這些標準將使投資者更有信心地將他們的資金投向更可持續的技術和企業。它也將給予發行債券的公司更大的確定性,確保他們的債券適合希望將綠色債券加入其投資組合的投資者。這將增加對這種金融產品的興趣,並支持歐盟向氣候中性的轉型。 這些標準與歐盟的分類系統框架相一致,該框架確定了歐盟認為哪些經濟活動是環境可持續的。 透明度 所有選擇採用這些標準的公司,當營銷綠色債券時也需公開該債券收益將如何使用的相關信息。他們還必須展示這些投資如何助力公司整體的轉型計劃。因此,該標準要求公司參與整體的綠色轉型。 這些披露要求以所謂的“模板格式”提出,也可供那些尚未能夠完全遵守所有EuGB的嚴格標準但仍希望表明他們的綠色抱負的公司使用。 外部審核員 該法規建立了一個註冊系統和監管框架,用於監管歐洲綠色債券的外部審核員 – 這些獨立實體負責評估是否遵守標準。它還規定,外部審核員可能面臨的任何實際或潛在的利益衝突都應得到妥善識別、消除或管理,並以透明的方式披露。 靈活性 在分類系統框架完全投入運行之前,發行歐洲綠色債券的發行者需要確保債券籌集的資金中至少85%用於與歐盟分類法規相符的經濟活動。其餘的15%可以分配給其他經濟活動,只要發行者遵守明確解釋這些投資將去哪裡的要求。 引述 報告員Paul Tang(S&D, NL)表示:“企業希望進行綠色轉型。歐洲綠色債券為他們提供了迄今為止最好的工具,幫助他們融資這一轉變。它提供了一個透明且可信賴的工具,推動公司的轉型計劃。 今天的投票是企業認真對待其綠色債券發行的開始。投資者渴望投資於歐洲綠色債券,從今天開始,企業可以開始開發它們。這樣,歐洲綠色債券可以推動歐洲轉型為可持續經濟。” 背景 自2007年以來,綠色債券市場已呈指數級增長,2021年年度綠色債券發行首次突破了5萬億美元的大關,較2020年增長75%。歐洲是最多債券發行地區,2020年全球綠色債券發行量的51%來自歐洲。綠色債券約占總債券發行的3-3.5%。 回應公民的擔憂 隨著此立法的通過,議會回應了公民在“歐洲未來大會”結論中提出的要求,特別是在建議3(9)、11(1)和11(8)中。

財報ESG自我揭露的「法律逆襲」

財報ESG自我揭露的「法律逆襲」 文: 蔡哲明 Dec 21, 2023 屏東高爾夫球製造商明揚國際九月祝融造成嚴重傷亡震驚社會,根據報導業者並未申報堆放嚴重超量的高易燃有機「過氧化物」,立委質疑公司「永續報告書」(Sustainability Report or ESG Report,以下簡稱ESG)中的職場安全獲得認證,卻未與儲存倉庫空間分離導致救災噴水爆炸,儼然已經淪為官樣文章;證交所也該從營運「財報」揭露的相關資訊徹查,輔以核對企業「ESG」才能有效阻絕違法。 國內企業假帳疑雲近年時有所聞,除了財報不實的法律責任及損害賠償以外,一旦遇見公安意外面臨受害求償在申請上不僅相對複雜且還容易造成爭議,因此外界希望財報資訊公開揭露,並且納入內部 ESG的政策當中;從明揚國際2021年的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除了關懷員工、推廣藝文和公益獎學金等規劃,爭議在於公司2021年12月獲得ISO14001環境保護管理系統認證以及ISO45001系統轉版及認證等,有ISO認證卻釀巨災,即便擁有15億保額恐怕還不夠賠。 利安達平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吳明儀會計師提醒ESG「財報不實」恐觸證交法,一旦公司利用報告書來傳播不實數據,誤導投資人的決策判斷受到隱匿事實、偏頗數據、錯誤資訊等影響,若是企業揭露資訊加深永續經營風險,便已涉嫌在ESG上觸犯「欺瞞」的不法情事。 壹. 財報不實恐觸證交法 吳明儀會計師表示依照證交法第20條第2項規定:「發行人依本法規定申報或公告之財務報告及財務業務文件,其內容不得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否則須負同法第20-1條第1項規定,公司負責人對投資人的損害應負「財報不實」責任。ESG的財報訊息,依照法學觀點而論,隸屬證交法規定申報或公告之「財報業務文件」,一旦遭到舉發證實不實,恐將觸犯證交法174條刑事責任。 貳. 人權保障的危機處理 公司須以人員(涵蓋員工、客戶、廠商)的健康狀態且含職業安全與環境影響等的人權保障,由於產業不同也有風險高低,以臺積電在人權責任調查方面即在ESG完整揭露,主要是在作為企業獲利上,若與人權觀點產生衝突的參考依據,旨在識別、預防、減緩和記錄人權,面臨衝擊可以站在「以人為本」迅速提供有效方針。 參. 社會責任的品牌形象 依據主管機關公告,資本額實收20億元以上的上市櫃公司,112年開始必須編製並申報111年ESG(20億元以下的上市櫃公司,則是114年開始),已經成為全體上市櫃公司的法律規範,以此展現企業永續經營的長遠規劃,也能做為對外公共關係的溝通渠道,以利打造社會責任的品牌形象。 投資人可以從企業ESG中了解經營的各項指標,其透明度除了增強品牌信任與外在商譽之外,也是作為擔負起社會責任的具體展現,一旦公司遭遇內外部風險因子衝擊還能迅速因應,以此作為永續發展的經營心法,尤其在全球供應鏈的相互競爭下,重視ESG永續治理與資訊揭露才能爭取投資人的目光。 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今年已經成立「永續發展委員會」,成為公部門中首先簽署「氣候相關財務揭露」(TCFD)的政府單位,勞金局也已公告代操業者明年新制上路,上市櫃公司若無編製ESG,就會失去成為勞動基金的「投資標的」。 吳明儀會計師提醒「財報」納入「ESG」已成趨勢,可從揭露資訊徹查,是否涉及違法事宜,一旦發現不實內容,將會負起沉重代價;若是企業揭露資訊加深永續經營風險,等同在ESG上觸犯「欺瞞」的不法情事。 首先財報不實恐觸證交法,隸屬證交法規定申報或公告之「財報業務文件」若有偽造,恐將觸犯證交法174條刑事責任。人權保障的危機處理,確保員工、客戶、廠商的健康狀態且含職業安全與環境影響等的人權保障,面臨衝擊可以站在「以人為本」迅速提供有效方針。社會責任的品牌形象,ESG可以展現企業「內部經營」的長遠規劃,也能做為對外「公共關係」的溝通渠道。 投資人透過企業「ESG」中了解整體經營的各項指標,加上政府成立「永續發展委員會」的行政手段,促使官、產、學共同致力推動永續發展,在實踐ESG的道路上也將逐步跟上世界潮流。

外國企業透過臺灣碳交所售出國外碳權 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

外國企業透過臺灣碳交所售出國外碳權 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 2023/12/05 臺灣碳權交易所 在2023年8月啟用,成為協助我國企業取得國外碳權的交易平臺。新的函釋指出,外國營利事業透過臺灣碳交所 出售國外碳權,視為我國來源所得。 如果外國營利事業 ,能提供帳簿和相關文據 以供核實,應以交易收入減去成本費用的方式計算交易所得; 若無法提供前述資料,則可按照交易收入的淨利率10%計算交易所得。 此外 如果該外國營利事業在我國境內擁有固定營業場所,則應由該固定營業場所按照前述方式計算所得並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 若在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則需委託臺灣碳權交易所按照淨利率10%計算交易所得,同時以扣繳率20%計算應納所得稅,由臺灣碳權交易所代理扣繳並進行稅款申報。 本所吳明儀會計師指出 : 儘管財政部針對國外碳權交易(透過臺灣碳交所平臺)的所得納稅方式已經做了說明,但對於國外碳權所得的性質尚未有明確說法,這個議題還需要進一步觀察。換句話說,如果國內企業直接在國外購買國外碳權,在支付給境外賣方的時候,是否涉及到中華民國來源所得,這個解釋令並未提供明確的說明,似乎還有待後續釐清,對於直接在國外購買碳權的國內企業來說,仍需要進一步了解情況並判斷相關的稅務成本。

碳費費率審議會設置要點

環境部發布「碳費費率審議會設置要點」 建構「排碳有價」關鍵體系 Dec 1, 2023   為推動實施我國碳定價,環境部於112年12月1日訂定發布「碳費費率審議會設置要點」,明定碳費費率審議會委員的組成及運作方式。環境部表示,自113年開始,碳費徵收對象的溫室氣體年排放量就會被納入計價,依氣候變遷因應法第28條規定,其徵收費率將由審議會審議後,送該部核定公告。甫於11月30日在杜拜開幕的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28次締約國會議(COP28),也正在討論全球減碳課題,此項設置要點的訂定展現我國願與國際協力,逐步落實減碳的決心。 環境部強調,我國身為國際社會一員,已規劃2050淨零排放路徑,修正發布「氣候變遷因應法」,提出12項關鍵戰略及具體行動方案,同時啟動徵收碳費制度,相關徵收碳費辦法草案均將在本年底正式對外預告。環境部表示,將開始進行碳費費率審議會委員遴聘作業,預計於明年第1季召開審議會討論費率。依「碳費費率審議會設置要點」規定,審議會召集人為環境部次長、副召集人為該部氣候變遷署署長,委員人數為19到23人,將由部長遴聘機關代表、民間團體代表及學者專家,其中政府機關以外之委員不得少於2/3,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1/3,以符合性別平等之精神。 世界氣象組織(WMO)指出今年全球氣溫將比工業革命前均值高了攝氏1.4度,將創下有紀錄以來最熱的一年。今年11月20日,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所發布「2023年排放差距報告」(Emission Gap Report 2023)同樣指出,去年全球溫室氣體排放同樣創下新高紀錄,約80%歷史累積排放量來自20大工業化(G20)國家,然而其中僅9國以法律規範淨零目標,僅10國訂有行動計畫。該報告提醒,若延續現行政策發展,推估全球溫升將達3°C。反觀我國,明確將淨零目標入法,且參採聯合國全球盤點作法以5年為一期,滾動檢討減碳情況。環境部表示,淨零轉型在我國已是現在進行式,且必須要落實完成。 我國減碳績效可從國際機構最新統計數據展現,根據歐盟委員會聯合研究中心(JRC)出版最新全球大氣研究溫室氣體排放資料庫(EDGAR),2022年全球燃料燃燒二氧化碳排放相較於2005年增加27%,中國與印度分別成長86%與79%,韓國與新加坡則分別成長25%與37.6%,相對之下,我國係降低7%,不僅遠低於全球平均值,在亞洲僅次於日本(降低16%);然而,往年國內常引述的德國看守協會(Germanwatch)所公布之氣候變遷績效指標(Climate Change Performance Index Results, CCPI),設定不合理評比指標內容,無法反映各國在氣候變遷實際作為,導致減碳有績效的國家排名反而落後減碳沒有任何績效的國家。

開啟IFRS永續揭露標準,一同邁向全球統一的永續資訊揭露新時代

開啟IFRS永續揭露標準,一同邁向全球統一的永續資訊揭露新時代 作者:吳明儀、賴昱瑋 國際永續準則理事會(ISSB)於2023年6月26日宣布首批兩號IFRS永續揭示準則,旨在為以投資人為中心的永續報告建立全球基準,以協助各國監管機構制定當地法規。本所指出,新準則要求企業提供關於永續主題的資訊,包括治理、策略、風險管理、指標、目標等各方面的資訊。這意味著公司需要識別所有與其相關的永續風險和機會,揭示這些對其營運、業務模式和策略的影響,以及它們如何影響資源使用、資產配置和籌措資金,也就是如何影響未來短、中和長期的現金流量。此外,透過揭示相關的指標和目標,公司可以展現其永續主題的執行情況。 主要發現: 2022年,全球再生能源的使用明顯增加,太陽能的增長達到了24.4%,創下歷史新高,同時風力能源的增長達到了13.1%。 2022年全球的碳排放密度下降了2.5%,相比2021年的0.5%,這是自2001年以來的第四大降幅。 即使在2022年,脫碳速度有一定程度的提高,但要實現《巴黎協定》設定的目標,即在2050年前將全球升溫幅度控制在1.5°C以內,我們需要將目前的脫碳速度提高七倍。 2022年,七大工業國組織(G7)的脫碳率僅為1.2%,而七大新興經濟體(E7)的脫碳率達到2.8%。 本所會計師指出,台灣金融監管機構已經發布了一項接軌計畫,計劃將新準則納入股東會年報的必報項目,並分階段實施。第一階段將由資本額達到100億元以上的上市(櫃)公司在2026年編製永續資訊,並於2027年進行外部揭露。為了協助企業適應新準則,監管機構已成立工作小組,負責翻譯準則、進行差異分析,並制定最佳實務範例和相關指南供參考。  此外,本所會計師指出,國內公司可能面臨一些挑戰,包括現行永續資訊和財務報告的發布時間存在差距,未來需要同時發布。新準則要求揭示的永續資訊應與財務報表的報告範圍相同,但現行的永續報告書未必與合併財務報表的報告範圍一致。此外,目前許多企業未曾詳細揭示低碳轉型計劃和韌性分析等具體信息。  會計師建議企業應及早瞭解新的全球基準,識別IFRS永續揭示準則與現有報告內容之差異,建立行動計劃來彌補這些差距。這包括建立由董事會領導的治理結構,以在處理永續問題時同時考慮財務和永續報告,並監督新報告規定的影響和報告品質。此外,企業應開始內部教育和溝通,決定如何銜接現有程序或探索可能提高效率的選項,將信息收集的特定方面和計算程序整合到已經與永續報告相關的系統、程序和控制點中,以便及時提供可靠的信息。 碳交易的重要性 台灣於今年8月正式成立碳權交易所,並計劃在年底前引進國外碳權交易,引起各界對碳交易相關問題的關注。2012年全球每創造百萬美元GDP,就會伴隨排放299噸的二氧化碳。好消息是,每百萬美元GDP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在2022年已降至240噸,降幅20%,其中G7(美國、德國、英國、法國、日本、義大利、加拿大)平均排放175噸二氧化碳、E7(中國大陸、印度、巴西、墨西哥、俄羅斯、印尼、土耳其)平均排放312噸。而從2012至2022的十年間,全球GDP成長34%,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增加速度卻較慢,僅分別增加了14%與7%。 此外,對於台灣的碳交易制度,環境部目前計劃實施一個名為「2+1」制度,而碳權交易所最快將在今年底前提供數項國外碳權商品,企業可以根據自身需求從自願減量額度、增量抵換以及國外碳權等三個來源中進行綜合規劃。永續團隊認為,企業在應對碳交易時應優先考慮整個價值鏈上下游的自主減碳,然後考慮通過碳抵減來實現長期的淨零碳目標,同時應評估碳費、碳權價格和減碳技術成本,以找出保持企業低碳競爭力的最佳策略。  鑒於目前國內外的碳市場正處於蓬勃發展階段,永續部門團隊建議企業應從了解碳權交易的生態系開始,思考如何布局和實施碳權交易,並關注並投資於碳排放減少技術,以在新的氣候經濟中發揮作用。 全球最低稅負制度下的避風港和全球資訊申報 考慮到全球最低稅負制度(Pillar II)對有效稅率的計算非常複雜,為降低跨國企業集團的合規成本,OECD提出了過渡期國別報告避風港條款(Transitional CbCR Safe Harbour)。利安達平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建議,企業可以充分利用這一避風港,以降低合規成本。這是因為在全球最低稅負制度下,有效稅率的計算並不像簡單地將所得稅費用(分子)除以稅前淨利(分母)那麼簡單,而是需要根據當地租稅管轄區的稅收規定來進行調整和選擇,這使得計算變得非常複雜。過渡期國別報告避風港條款主要是允許跨國企業集團使用國別報告數據進行簡化計算,而在2023年至2026年的過渡期內,只要租稅管轄區符合避風港的三個測試之一,即可將補充稅視為零,並免除對有效稅率的詳細計算。這三個測試包括最低利潤測試、簡化有效稅率測試和例行性利潤測試。  此外,OECD於2023年7月發布了Pillar II下的GloBE資訊申報表(GloBE Information Return, “GIR”)的標準範本格式,內容包括約490項財務數據和相關的解釋性說明,分為三個部分:跨國企業集團資訊、租稅管轄區的避風港和豁免條款以及GloBE的計算。雖然台灣目前尚未實施全球最低稅負制度,但台灣跨國企業集團可能需要提供GIR數據,因為與其關係企業所在的租稅管轄區可能會要求提供GIR數據。因此,企業應提前規劃如何收集相關財務數據,以應對未來對GIR大規模信息披露的要求。

The Zero-Carbon Era of “Carbon Rights Exchange”

The Zero-Carbon Era of “Carbon Rights Exchange” Author : Cai Zheming The Republic of China Carbon Rights Exchange was officially inaugurated on August 7, President Tsai Ing-wen said that the policy promotion of net-zero carbon emissions is expected to drive more than 4 trillion yuan of private investment within seven years, providing more than 500,000 […]

應對氣候變遷所帶來的挑戰,我們應該採取正確的行動!

應對氣候變遷所帶來的挑戰,我們應該採取正確的行動 January 25, 2019 2018年諾貝爾經濟學獎桂冠得主前世界銀行首席經濟學家紐約大學史登商院授保羅羅默(PlM.Romer)在獲獎當日受訪時說 :「人類絕對有能力減少碳排放……一旦我們開始減排,就會感到訝異:原來並沒有那麼難」對於日益嚴重的全球暖化危機、日切的碳排放減量工作,我們應該不只說,更是要馬上行動回首2018年全球氣候變主要發展,本所有以下幾點發現 : 全球能源轉型續發燒,能源政策將日強健,企業角色日漸重要全球欲控制5C升趨勢2030年前全球碳排放較2010年減量40~60,為此全球能源架構需要立即的轉型並以2050年中和為目標情境。近年受到國際政治的影響,雖然有部分國家背離當初《巴黎協定》的全球共識但截至目前為止多數的政府仍守對巴黎協定的承諾·這些簽署《巴黎協定》的國家將透過加低碳轉型的政策及鼓勵低碳投資的補助機制,以兌現他們的承諾。然當前多數國家其能源轉型政策尚末明朗或是相關補助獎勵措施尚末推行,但企業應積極主動將全球能源轉型納入整體企業經營策略的一環,不應被動坐等政府訊或強制規範,企業领袖更應發揮其影響力,帶動其價值鏈與利害關係人共同努力。 氣候變遷衝擊危害的相關科學研究將更為重要,2018 年許多科學研究證實氣候變將造成嚴重的衝擊危害,同時也指出當前各國政府提出的政策及目標仍不具前瞻性將法阻止可能發生的災難。各國在研氣候政策時,1.5度情境將成為主要的參考資料與目標情境,須仰賴越來越多科學研究提出具說服力的研究,證實這些災難發生的可能性及其衝擊影響。而這些研究發展的公布除能協助國家與企業相關政策擬定外預計將點燃更多的公共輿論,進而向政府及企業施壓,進而促使政府及企業採取更積極具有前瞻性的行動。 來自投資人及消費者的壓力顯增加,尤其是年輕世代,投資人日益重視投資的未來價值可能受到端氣候及低碳經濟中的市場動態影響、投資人將主動出擊·要求企業公開揭露因應氣候的策略及具體作為。此外,隨世代交替,現在的年輕世代對於氣候變議題更加關注,且認真檢視企業回應的作為及態度,期待企業能針對氣候變議題清楚表態,並提出減少碳排或消除排碳的具體作為·而影響其消費偏好、因此企業如何因應極為重要·尤其是直接面對消費者的品牌企業,更是首當其衝。 從上述三點得了解企業在面未來的永續挑戰應更積極主動,本所建議企業可透過下列三步驟檢視自身的對於未來挑戰的準備程度 : (1)鑑別企業價值鏈上的氣候險與機會、(2)利用科學方法進行策略與目標設定、(3)主動對外揭露,這種透明度和前瞻性思維有助於長期規划,企業可透過導入「氣候變遷相關財務揭露」(TaskForcelimadFi簡FD與科學基礎減量目標」(ScienceasdtreB制做法,主動將相關資訊揭露於整合性報告中,並回應國際永續評比等各項具體作為回應外界對於企業的期待,進而增加投資人對企業應對氣候變遷管理相關風險的承諾的信心。 WBCSD發布《2018低碳技術夥伴倡議》報告書 世界企業永續發展協會(Word Business Council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WBCSD)近期發布氣候報告加速速航 : 2018低碳技術夥伴倡議(Goinfut Partnerships initiative,简稱LCTPi)」,展現低碳技術計畫成果,並提供後續因應氣候議題的行動項目給企業參考。 LCTPi旨於加速低碳解決方案的開骏與推行,目的為大幅度降低碳排放量以符合《巴黎協定》標準,全球企業共同應並參與倡議,其中包括微軟、聯合利華、IKEA 與台灣企業台電子等235全球知名大企業該倡議中針對能源、地及交通三大面向提出六大鍵計畫總結各報告的計畫目標與達績效 : 能源調整(REscale) : 能源整計畫將加速再生能源的採購,促成低碳電力系統。該計畫致力於在區域性的關鍵市場如阿根廷、印度、歐盟等,透過各種論壇、教育訓練說明「再生能源購電協議 (renewable Power Purchase Agreements, PPAs) 」縮減再生源的知識落差,自2017年起,WBCSD企業成员簽署PPAS的企業家數年成長率為54高出全球29的成長率·展現出WBCSD企業成員的永續領導風範。 新能源解決方案(New Energy Solutions) 該計畫建立於上述「能源調整」計畫的成效,將透過跨部門合作來整合能源策略與低碳電力,加速低碳能源技術發展,並提出能源整合策略指引預計將針對幾項重要能源技術提出商業個案說明包含熱泵、聚光太陽能發電、船舶岸電系統以及電轉燃料等技術,藉由這些商業案例來協助技術可行性減碳效益的評估。 氣候智慧型農業(Climate Smart Agriculture) : 農展於候變遷議題扮演重角色,該計畫目標在2030前提升50%糧食生產量並同時達成50%減碳量,該計畫將於2017年底獲得荷蘭合作銀行(Rebobamk)與聯合環境10億元的資金贊助。 自然氣候解決方素(Natural Climate Solutions) : 本計畫預期藉由天然碳捕捉與碳封存技術解決氣候變遷議題,根據研究估算透,過此技術方案將可以達到《巴黎協定》2度情境中所要求的減碳量的37%。 高碳排交通轉型(Transforming Heavy Transpor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