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Ti《企業淨零標準2.0》草案:企業的淨零挑戰
MAY 14, 2025
隨著全球淨零趨勢加速推進,科學基礎減量目標倡議(Science Based Targets initiative, SBTi)於2025年3月公布《企業淨零標準2.0》草案並展開公開諮詢,預計於2027年正式上路。新版草案在目標設定、數據管理、揭露要求等多個面向大幅調整,強化標準的一致性、透明度與可追溯性,企業將面臨更高的資訊揭露與治理壓力。
作為企業永續策略的主要倡議標的,SBTi早自2021年即發布第一版《企業淨零標準》,並於2024年更新至1.2版,現行草案《2.0》將成為未來企業制定及驗證淨零目標的全新準則。本文將針對草案主要變革重點進行解析,協助企業預作風險評估與合規準備。不過仍有許多條文仍在開放諮詢當中,與最後定案版本可能會有落差,本訊將提供改版方向予以企業準備參。
一、企業分類制度:依規模與地理位置區分責任
新版草案導入A/B類別企業分級制度,依據歐盟企業規模監管標準及世界銀行地理區分類別,企業將被歸類為A類(大型企業)或B類(中小企業)。不同類別企業將面臨不同程度的目標設定、資料驗證及資訊揭露要求,旨在建立更公平合理的淨零責任分擔機制。
二、承諾機制強化:提高初期公開透明度
為提升目標設定的公信力,草案要求企業須遵循更嚴謹的承諾程序,以杜絕漂綠行為。A類企業須於12個月內完成目標設定,B類則維持原有24個月期限。此外,企業須在SBTi驗證通過後12個月內,公開具董事會核准的「氣候轉型計畫」,並每五年檢視更新一次。
三、基準年設定:強調近期性與可比性
草案建議企業基準年應選擇申請驗證日前3年內的年度,避免企業選擇歷史高排放年度以降低減碳義務。基準年亦應反映企業典型營運狀況,並與財務報表期間一致,確保碳排資料與財務資訊一致性,利於第三方驗證。
四、數據品質提升:導入第三方保證機制
草案針對A類企業提出更高數據管理門檻,包括獲得獨立第三方提供的有限保證(limited assurance),並考慮擴大至基準年重新計算時的驗證需求。同時,明訂數據可追溯性與不確定性評估準則,促進氣候資訊揭露的可靠性。
五、範疇一與二:禁止合併,要求雙軌目標
草案禁止企業合併設定範疇一(直接排放)與範疇二(用電間接排放)目標,避免企業僅透過採購綠電憑證應對減碳責任。此外,企業須同步揭露Location-based與Market-based減碳目標,並限制非因紐式綠電憑證的使用範圍,以強化再生能源的實質轉型效果。
六、範疇三:聚焦價值鏈熱點,導入彈性策略
草案明定A類企業須設定範疇三(上游與下游)排放目標,並放棄原先以最低排放覆蓋比例(如67%、90%)為門檻的設計,改採依排放熱點活動優先處理的策略。同時,允許採取如Book-and-Claim等間接減緩機制,惟仍以直接減碳行動為優先。
七、殘餘排放與額外減緩:標準尚在諮詢中
針對難以避免的殘餘排放,草案提出三項選項供討論,包括單獨清除目標設定、平台鼓勵性認可,以及透過其他範疇一減量行動抵銷。此外,對於價值鏈外減碳(Beyond Value Chain Mitigation, BVCM)採開放態度,未來將建立認證與認可機制,以鼓勵企業投入高品質的碳抵換行動。
八、實施時間與轉換期安排
草案諮詢期間自即日起至2025年6月1日止,標準預定於2027年正式實施。過渡期間允許企業持續依據1.x版進行驗證,SBTi預期2030年為全面轉換至2.0版本的最終期限。
利安達建議
面對SBTi《企業淨零標準2.0》的高度要求與轉型壓力,企業應立即展開以下因應行動:
1. 盤點現行碳排資料品質與完整性,強化內部資料治理流程。
2. 分析公司分類(A或B類)並評估其對目標時程與揭露義務的影響。
3. 檢視現行目標設定與基準年選擇是否符合新草案方向。
4. 規劃建立董事會層級的氣候治理結構,確保轉型計畫具決策支持。
5. 提前因應範疇三排放管理及碳權策略佈局,掌握BVCM機會。
作為企業永續顧問與碳揭露策略規劃的重要夥伴,本所建議企業即刻啟動內部盤整與差距分析,以因應SBTi標準即將到來的重大轉型,確保在全球永續浪潮中站穩競爭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