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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整併新契機 從併購法修正看產控架構的稅務影響
Mar. 20, 2026
利安達編輯室
在全球貿易環境持續變動、關稅政策不確定性升高的情況下,企業單打獨鬥的空間其實愈來愈小。近年不少企業開始思考透過整併資源、設立產業控股架構,來提升整體競爭力。配合這樣的趨勢,《企業併購法》近期提出修正草案,針對股份轉換設立產控公司,在稅務上做出調整,目的在於降低整併過程中的稅負壓力。
這次修法最關鍵的變動,是導入「股份轉換緩課」機制。過去企業透過股份轉換成立控股公司時,股東往往會因產生證券交易所得而立即面臨課稅,甚至需要另外籌資繳稅。修法後,課稅時點可以延後到實際出售持股時,對資金安排會相對友善,也讓整併操作的彈性提高。
不過,這項緩課並不是只要申請就一定適用。相關條件仍有待後續子法釐清,而且已明確排除關係企業適用。如果事後被認定不符條件,將視為一開始就不適用,必須回到股份轉換當年度補稅並加計利息。再加上申請程序本身涉及產控公司認定與股東緩課申請等多個環節,一旦時點或條件掌握不好,調整空間其實不大。因此,企業在進行股份轉換前,通常就需要把結構與流程先規劃清楚。
另外,有不動產比重較高的企業,也不能只看證券交易所得的部分。現行房地合一制度下,若股權交易符合特定條件,可能會被認定為不動產交易,適用較高稅率。這次修法並未排除該制度的適用,因此對於未上市櫃、且資產以土地或廠房為主的公司,在規劃時還是要特別留意。
產控公司成立之後,後續的稅務處理也有幾個實務上常見的議題。例如,若控股公司的收入以股利為主,可能被認定為以有價證券投資為主要業務,進而需要進行免稅所得相關成本與費用的分攤,影響課稅所得的計算。這一點對未上市櫃公司來說,影響通常會比較明顯。
另一方面,若符合條件,母子公司也可以選擇採用連結稅制,將各公司盈虧合併計算。這對於仍在成長階段、尚未穩定獲利的企業而言,確實有機會降低整體稅負,提升資金運用的效率。
整體來看,這次修法確實讓企業在做整併規劃時,多了一些操作空間,也降低了部分稅務門檻。不過,是否設立產控公司,還是回到企業本身的發展策略來看比較實際。稅務只是其中一個考量,真正影響整併成敗的,往往還是經營權安排、決策機制,以及不同公司之間的整合能力。
在制度逐步放寬的同時,如果企業能在前期就把架構、稅務與經營面一起規劃好,通常會比較有機會把整併的效益發揮出來,也能降低後續調整的成本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