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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賣家銷售 破10萬門檻應辦稅籍登記

Oct 31, 2025

行銷封面 2

利安達編輯室

隨著電子商務與社群團購蓬勃發展,網路交易已成為民眾日常消費的重要模式。賣家若從事網路銷售,每月銷售額達營業稅起徵點:買賣業新臺幣10萬元、勞務業5萬元,應依法辦理稅籍登記並繳納營業稅。若未依規申報,除須補稅外,將可能面臨罰鍰。

 

近年來,透過社群媒體或通訊軟體進行的團購、代購、線上銷售案件日益增加。有賣家透過社群平台經營美食團購,收款均以個人帳戶進行,全年交易筆數超過4,000筆、金額累計逾1億元。該賣家雖具規模,卻未辦理稅籍登記,最終被查補營業稅並處罰。由此得知,只要營收達門檻,無論經營規模大小或是否設立公司,皆屬依法應納稅的營業人。

 

部分賣家誤以為網路販售僅屬兼差收入,規模有限可免稅務登記。然而,只要每月銷售額達到營業稅起徵點,即須辦理稅籍登記。若未依規報繳,除需補稅外,亦可能被加徵滯納金與罰鍰。若業者已達應登記標準但尚未辦理,且在未被檢舉或查核前主動補辦稅籍登記、補報補繳稅款並加計利息,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得免予處罰。利安達提醒,補辦時間點極為重要,一旦稽查或調查啟動後,即無法再享免罰規定。此外,從事網路銷售業者也必須建立完整帳務紀錄,妥善保存交易明細、收款憑證及發票,以備稅捐機關查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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